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文公布开展PPP创新工作重点中小城市名单

2017-02-23


来源:PPP导向标

日前,根据发改投资〔2016〕2068号文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328号),明确开展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名单(附后)。同时,在安徽省与湖南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庆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公共停车场领域的PPP创新工作。

据了解,此次名单是在各地申报基础上,两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其中,为更好支持中西部地区推广PPP模式,统筹考虑PPP工作基础、项目储备及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经严格遴选,部分省份选择了2个城市开展PPP创新。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城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尽快筛选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制定完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有关省市要抓紧推进相关市政行业PPP创新工作,制定落实PPP建设项目规划,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

《通知》的印发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以及发改投资〔2016〕2068号等文件精神的最新举措,将进一步深化中小城市和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创新工作。

 


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

河北省:邢台市

山西省:晋中市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辽宁省:本溪市

大连市:金普新区

吉林省:松原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尚志市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

江苏省:高邮市

浙江省:嘉善县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

福建省:漳浦县

江西省:鹰潭市中心城区,抚州市中心城区

山东省:荣成市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河南省:许昌市

湖北省:钟祥市,大冶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梅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

重庆市:巴南区

贵州省:都匀市,遵义市南部新区

云南省:蒙自市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陕西省:延安市,韩城市

甘肃省:武威市,张掖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铁门关市,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