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表扬30个PPP模式示范市县,最高奖励800万元!

2017-05-17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表扬,并相应采取24条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其中,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包括:山西省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海市海勃湾区,吉林省公主岭市,江苏省海安县,浙江省桐庐县,安徽省阜阳市、萧县、金寨县,山东省济宁市、即墨市、郓城县,河南省洛阳市、汝州市、长垣县,湖北省襄阳市、钟祥市,湖南省宜章县、吉首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合川区,四川省宜宾市、岳池县,贵州省六盘水市、凯里市,云南省大理市,陕西省麟游县,甘肃省武威市、张掖市甘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2017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此次通报表扬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包括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和山西、山东、河南、重庆、陕西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工作成效总体较好;北京、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完成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0个市、县(市、区)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福建省三明市、吉林省农安县等40个县(市、区)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据统计,共有20个省(区、市)、19个市(州)以及12个县(市、区)由于多项工作都做得好,受到两项以上通报表扬。

通报显示,为调动和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国务院对受表扬地方相应部署实施了24条激励措施。其中,直接给予资金、土地指标奖励的激励措施5条。如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的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1000亩;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所推荐的有关市(州)、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等,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在资金分配、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的激励措施有10条。在改革试点、功能区升级、融资发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的激励措施有8条。

国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4组表扬名单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结合2016年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在综合评价各地有关重点工作成效基础上提出的。评审统筹考虑了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充分体现了向基层市县倾斜的原则。有些部门还引入了第三方机构评估和专家联合评审。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组织兑现对受表扬地方的激励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好激励措施“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