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8年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

2018-09-14 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2018年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经发局: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4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推出2018年度的60个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推出发布的项目共60个,总投资751.5亿元,涵盖了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及生态环境建设、城镇基础设施、民生与社会事业、农村融合发展及旅游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等六个领域。其中:公路建设6项,总投资176.8亿元;水利工程及生态环境建设3项,总投资30.5亿元;城镇基础设施34项,总投资344.6亿元;民生与社会事业5项,总投资19亿元;农村融合发展及旅游基础设施10项,总投资68.4亿元;园区基础设施2项,总投资112.3亿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二、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人的项目,要加快推进进度,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人的项目,应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样板工程。

三、各级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做好向社会资本开放的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有效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深入推动相关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

各级各单位要密切跟踪前序批次项目的推进情况,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我委。

附件:昆明市2018年度重点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表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