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从支持指导家庭照护、扶持推动社区照护、促进发展机构照护、规范管理照护机构4个方面协同推进。其中在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上,鼓励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在促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上,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青年劳动力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各级政府探索制定土地供应、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文件明确了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到2020年实现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覆盖。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社会办医加强自律、依法依规、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