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通知

农渔发〔2022〕10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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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增强渔业船员遵守法律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影响,保障渔业船舶水上航行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可以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和违法违规记分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30

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增强渔业船员遵守法律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影响,保障渔业船舶水上航行作业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业船员违反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实行累计记分(以下简称“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

本办法所称渔业船员,是指在海洋渔业船舶上工作,且持有海洋渔业船员证书的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

未持有船长证书,但实际担任船长、履行船长职责的当事船员,按照船长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全国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工作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包括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工作。

第二章 记分周期和分值

第四条渔业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以下简称“记分周期”)为一个公历年,满分12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首次获得渔业船员证书当年记分周期为自船员证书签发之日始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五条 根据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分值标准见本办法附件。

第三章记分实施和处理

第六条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在作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执行。

第七条渔业船员一有两种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记分分值。

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