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豫发改重点〔2020〕76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2020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名单共列项目980个,总投资3.3万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8372亿元,涵盖了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六大领域,其中计划竣工项目147个、续建项目481个、计划新开工项目335个、前期项目17个。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项目数量和年度投资目标分别为(不含跨域项目和打捆项目):郑州市212个、2026亿元,开封市28个、220亿元,洛阳市100个、656亿元,平顶山市43个、321亿元,安阳市21个、99亿元,鹤壁市24个、104亿元,新乡市43个、229亿元,焦作市39个、202亿元,濮阳市39个、242亿元,许昌市59个、463亿元,漯河市35个、210亿元,三门峡市26个、215亿元,南阳市26个、237亿元,商丘市30个、272亿元,信阳市37个、213亿元,周口市44个、329亿元,驻马店市66个、704亿元,济源示范区12个、55亿元;巩义市14个、85亿元,兰考县4个、37亿元,汝州市4个、38亿元,滑县2个、18亿元,长垣市4个、40亿元,邓州市1个、2亿元,永城市7个、41亿元,固始县2个、13亿元,鹿邑县4个、14亿元,新蔡县5个、31亿元。
这批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全省和区域、行业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转换增长动能、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加快战略实施、实现更加出彩的重要抓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等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和省行业主管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对标项目年度建设目标抓好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要深入落实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制度,确保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都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牵头推进,形成具体推进方案;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在疫情防控、污染防控等特殊时期着力保障不间断施工,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把最大程度满足项目单位建设需求作为工作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在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大胆尝试,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和网上审批等措施,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全力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理念,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强化服务指导,出台优惠政策,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用能等要素资源,向省重点项目倾斜、集聚,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疫情和污染防控要求,推动项目尽早复工开工、加快建设、如期建成,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每月25日前,通过河南省重点项目信息月报系统,及时准确地填报项目建设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为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
各级重点项目办、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和协调服务职能,强化现场协调,实行专人服务,向项目单位公布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和服务事项,做好相关方面协调调度,及时发现、反映、解决好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对所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汇总、分析,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单位落实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

附件:2020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