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牵住“牛鼻子”,深化项目统筹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对标对表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把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作为主要拉动力,牢牢牵住重点项目建设“牛鼻子”,按照“项目投资攻坚年”活动要求,持续开展项目“五比”活动,统筹项目建设和安全发展,把抓安全作为必须扛起的责任,抓项目作为必须完成的任务,做好项目前期、开工、协调、推进等各环节工作,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重点预备开工项目年内能开尽开、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形成有序衔接、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良好格局,为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压实“主责任”,细化项目管理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市县责任、项目单位责任,坚持重点项目“部门主管、市县主抓、项目单位主建”,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开展周调度、月晒比、季小结、半年评、年度考,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精准调度、实时监测、定期通报。对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实行重点项目调整退出机制,将年内无法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差距大的重点项目及时调整退出,将优质项目及时纳入。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日常督促和现场督查,用好项目包抓、“晒比促”督查通报等机制办法,充分运用“曝光台”“展示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聚焦“全要素”,优化要素保障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发挥重点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新建项目用地规划、能评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推动项目能开尽开、能早则早;要加强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保障自治区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用能、用工资源要素供给,加强供电、供水、供气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化服务协调,详细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复工、投资完成、入库统计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对于用地、用能、政策性金融工具、政府专项债等要素保障方面新政策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要素保障服务。
四、紧盯“促投资”,强化投资入库入统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入库和投资报统工作,强化与统计部门联动协作,指导项目单位规范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结算。续建项目要做好相关统计凭证归集,依法依规做好投资入统工作,提高投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实物工作量与入统投资额更好衔接匹配;新建项目要在开工后尽快完善投资入统各项手续,确保项目投资尽早入库入统。各地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开复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推进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推进不力的地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行约谈通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
联 系 人:王 芳
联系电话:0951-5044458
电子邮箱:fgwjjc@126.com
附件:2024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