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我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委托国网山西电科院对第三批申报的虚拟电厂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拟确定方案较为成熟的国家电投山西公司“负荷类”虚拟电厂项目等4个项目为第三批虚拟电厂试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项目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能源局提出书面反馈,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望笑0351-4117595
电子邮箱:sxsnyjdlc@163.com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