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的通知

2021-02-03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转换增长动能、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举措,把“四比四看”活动作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总抓手。围绕抢抓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中部崛起及大运河文化带等“三大战略”,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引领支柱产业发展,确保全市“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具体要求,2021年我市将实施“8712”投资促进计划,即8个领域,建设700个以上项目(703个项目,总投资4189.3亿元),年度投资目标1200亿元以上(1237.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434个(含当年新开工并竣工项目126个),总投资1767.1亿元,年度投资目标634.8亿元;竣工项目117个,总投资418.1亿元,年度投资目标170.4亿元;续建项目152个,总投资2004.1亿元,年度投资目标432.5亿元。另有预开工项目48个。
  开封市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依照重点项目管理,不再列入重点项目名单。请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项目建设。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重点项目责任制。加强项目外部环境的协调力度,解决好项目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治理干扰、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偷盗破坏及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法行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优先受理限期办结。要主动深入基层,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合同,依法强化对项目参建单位和供应商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所在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
  三要全面落实项目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区、各部门和项目法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项目必须按合理工期组织实施。
  四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协调服务力度。各级发改委、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项目在建设程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履行和建设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要着重对市领导分包重大项目和市重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项目投资进度、完成投资总量、开竣工率、联审联批完成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五要加强项目月报制度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督促重点项目单位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工程建设信息采取网上直报的形式,由项目单位于每月25日前通过开封重大项目建设网(www.kfdxm.com)上报项目的投资完成、形象进度、资金到位、存在问题等情况。
  
  附件:开封市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名单(含预开工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