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23年重大项目

2023-04-12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部署,全力发挥重大项目对于投资的拉动作用,确保全年我市投资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计划推进重大项目566个,总投资约570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864.2亿元。项目主要按照“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进行归类划分(不含房地产、其他投资项目)。

其中,按照领域划分,“建大港”项目29个,年度计划投资207.5亿元;“壮产业”项目250个,年度计划投资443.3亿元;“造滨城”项目204个,年度计划投资198.4亿元;“美乡村”项目83个,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

按照项目性质划分,新开工项目248个,年度计划投资223.1亿元;续建项目199个,年度计划投资565.3亿元;竣工项目119个,年度计划投资75.8亿元。

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要求产业项目总投资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类型项目总投资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目标任务,压实领导责任。

继续实施市领导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四轮驱动战略,选取一批对全市经济拉动作用较强、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由市四家班子领导挂帅推进。其他项目由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为项目“总管理人”,对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在全市上下形成重大项目逐级管理模式,层层发力层层合力,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倾斜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在保障市级重大项目用地、用林指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块预留一部分用于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设备购置更新改造更新贷款、中长期制造业贷款等以及安排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重点倾斜支持市级重大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财政评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为市级重大项目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办理重大项目投资许可、节能、规划选址、用地、环境保护、占用林地、水土保持、财政评审等关键前期工作。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要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主动向金融机构推介市级重大项目,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信息。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要优先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项目调度,建立完善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机制。

实行月报机制,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日前收集汇总上月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实际开竣工情况、存在问题等,形成月报表报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协调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召开1次协调调度会,限期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分管领导,提交市层面统筹协调。建立正向激励和负向倒逼的奖惩考核机制,继续将市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项目推进快、要素保障到位的单位,提请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绩效加分,并在下一年度安排用地指标和前期工作经费时给予重点倾斜;对于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动项目建设成效差的单位,将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予以约谈,并给予绩效扣分。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市委、市人民政府在重要节点及时间段,举办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重大项目建设专栏,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克难攻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