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8号公布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