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22〕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