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5年)》已经八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
(2019~2025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提升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修编本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标准、高质量、创特色、出经验、走前列,着力推进“四大建设”,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最精彩板块,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嘉兴样板,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为主、治理为辅,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均衡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从系统工程角度寻求治理修复之道,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整体施策、多策并举,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
坚持规划引领、多规合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及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进行统筹,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维护规划执行的稳定性和发展的连续性。
坚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打深打牢根基。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嘉兴市全域,国土面积422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04平方公里,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持续助力美丽嘉兴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水清岸绿、蓝天常在、科技昌盛、文化繁荣、社会善治、人民幸福。
近期目标:到2020年底,达到国家和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要求,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以崭新面貌迎接建党百年。
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底,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嘉兴基本建成。
实施方略: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九五方略计划”。即针对面临的挑战,着力推进五大战略任务: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智造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发展软实力,并通过九大行动支撑,配套实施相应重点任务和措施。
图1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九五方略计划”
二、现状与问题
(一)产业发展“专精特新”底蕴不足。传统产业大而不强,新兴产业发展外部竞争激烈,内部实力亟待夯实,迫切需要筑巢引凤,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实力。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仍然较高,长期面临能源双控压力。纺织服装、电力、化工、化纤等传统重点行业的能耗、水耗总量在全行业中的占比与相应经济贡献占比呈现倒挂;亩均效益低于全省平均值,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75%和76%。
(二)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能力亟待加强。监督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基础依然薄弱,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尚待提高,污染防治需要向深度和广度迈进。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布局邻近工业园区,水源地仍面临较大风险。嘉兴市Ⅲ类以上水体占比在全省排名靠后,持续提高水环境质量难度较大。PM2.5浓度改善显著,但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关键因素。固废源头减量仍存在较大空间,固废处置能力及处置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及开发效率仍然不足。人地矛盾突出。嘉兴国土面积仅占全省4%,排名第10;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8.24%,排名第7;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1179人,为全省最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面临较大压力。空间开发碎片化。仍有一定量的“低小散”企业布局于工业园区之外或环境敏感区域。土地非农化进程加快。2012~2018年,交通、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长17.3%和6.2%。滨海开发乏力。湾北新区空间广阔,但发展步子仍未迈开。
(四)科技创新实力需要全面加强。高端创新资源要素相对紧缺,区域竞争同质化严重。科创实力虽处全省第一方阵,但与长三角中心区城市、G60科创走廊节点城市以及其他先进城市相比尚有差距。
(五)软实力发展不足。改革创新进入深水区,突出表现为“保护与发展”“长远与眼前”“整体与局部”“多数与少数”“传统与现代”等深层次矛盾始终存在,传统文化面临发展困境,新文化载体期待发力。
三、指标体系现状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为实现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同期创建,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浙美丽办〔2019〕26 号),对嘉兴市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进行了梳理,见表1和表2。
表1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国家级)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2018年现状值 |
2020年规划值 |
2025年规划值 |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修订中 |
实施 |
实施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已开展 |
持续 开展 |
持续 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2 |
25 |
30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 实施 |
持续 实施 |
持续 实施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76.7 |
80 |
85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39 |
35 |
保持 改善 (35) |
||||||
8 |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77.8 (国控断面) |
100 (国控断面) |
100 (国控断面) |
||
劣V 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 |
全面 消除 |
全面 消除 |
全面 消除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基本 消除 |
持续 改善 |
全面 消除 |
||||||
9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 |
持续 改善 |
持续 改善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其他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62.7 |
64.4 |
65 |
||
11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8
|
参考性 |
18.26 |
20 |
保持 改善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参考性 |
/ |
/ |
/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 |
/ |
/ |
|||||
13 |
海岸生态修复 |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
公里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1 |
9.3 |
完成上级考核目标 |
||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
公顷 |
无明确任务 |
/ |
/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94.32 |
100 |
100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持续 完善 |
持续 完善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持续 完善 |
持续 完善 |
|||
生 态 空 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7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108.80平方公里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自然保护地 |
47.75 |
|||||||||
18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22.53 |
22.53 |
25 |
|||
19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12.22 |
14 |
20 |
|||
生 态 经 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48 |
0.44 |
0.39 |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42.1 |
31 |
30.4 |
|||
2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9.8 |
≥4.5 |
保持 改善 |
|||
23 |
碳排放强度 |
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1.01 |
0.9 |
0.84 |
|||
24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98.1 |
98.5 |
98.9 |
||
生 态 生 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77.3 |
100 |
100 |
|
27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市≥95 |
约束性 |
94.4 |
96 |
98 |
|||
28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市≥95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29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参考性 |
16.06 |
保持 改善 |
保持 改善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73 |
80 |
85 |
||
31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大城市≥60 |
参考性 |
16.7 |
20 |
60 |
|||
32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农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33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
% |
≥50 |
参考性 |
/ |
50 |
65 |
||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千克 |
逐步下降 |
/ |
逐步 下降 |
逐步 下降 |
|||||
34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5.32 |
88 |
95 |
|||
生 态 文 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5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79.87 |
83 |
88 |
|||
37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 |
82 |
85 |
表2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省级)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2018年现状值 |
2020年 规划值 |
2025年规划值 |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修订中 |
实施 |
实施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已开展 |
持续 开展 |
持续 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5 |
约束性 |
22 |
25 |
30 |
|||
4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5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6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 实施 |
全面 实施 |
全面 实施 |
|||
7 |
绿色贷款 |
亿元 |
逐年上升 |
参考性 |
逐年 上升 |
逐年 上升 |
逐年 上升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
约束性 |
76.7 |
80 |
85 |
PM2.5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39 |
35 |
保持 改善 (35) |
||||||
9 |
水环境质量 |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 |
≥85,或持续提高且提高幅度大于全省平均值 |
约束性 |
41.1 (市控及以上断面) |
85 (市控及以上断面) |
90 (市控及以上断面) |
||
V类水体比例 |
% |
小于等于全省平均值或持续下降 |
2.7 (市控及以上断面) |
全面 消除 |
全面 消除 |
|||||
10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已达标地区保持稳定,未达标地区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 |
持续 改善 |
持续 改善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EI) |
- |
≥60 |
参考性 |
62.7 |
64.4 |
65 |
||
12 |
森林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9 |
参考性 |
12.7 |
19 |
20 |
|||
13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增量 |
立方米/公顷 |
逐年提高 |
参考性 |
逐年 提高 |
逐年 提高 |
逐年 提高 |
|||
14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参考性 |
/ |
/ |
/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 |
/ |
/ |
|||||
15 |
海岸生态修复 |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
公里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1 |
9.3 |
完成上级考核目标 |
||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
公顷 |
无明确任务 |
/ |
/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6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94.32 |
100 |
100 |
||
17 |
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18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持续 完善 |
持续 完善 |
|||
1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2 |
约束性 |
/ |
92 |
95 |
|||
20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2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21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持续 完善 |
持续 完善 |
|||
生 态 空 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22 |
国土空间三线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108.80平方公里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 |
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
1730 |
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
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
|||||
城镇开发边界 |
- |
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 |
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
23 |
自然保护地 |
- |
功能不降低,环境不破坏、自然资源不侵占 |
约束性 |
47.75平方公里 |
功能不降低,环境不破坏、自然资源不侵占 |
功能不降低,环境不破坏、自然资源不侵占 |
|||
24 |
水面率 |
%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 |
参考性 |
/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 |
|||
25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22.53 |
22.53 |
25 |
|||
2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12.22 |
14 |
20 |
|||
生 态 经 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7 |
能源降耗增效 |
能源“双控”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能源消 费强度 0.48吨/ 万元 能源消 费总量 2108.06万吨标煤 |
能源消费强度 0.44吨/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 增速1.9%以内 |
完成上级考核目标 |
煤炭消费减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减煤目标任务 |
17.9 万吨 |
20 万吨 |
完成上级考核目标 |
|||||
28 |
节约用水 |
单位GDP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31,或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值 |
约束性 |
42.1 |
31 |
30.4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逐年降低 |
20.4 |
18 |
17 |
||||||
2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9.8 |
≥4.5 |
保持 改善 |
|||
30 |
碳排放强度 |
吨/万元 |
完成年度任务 |
约束性 |
1.01 |
0.9 |
0.84 |
|||
31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32 |
农药化肥 |
化肥施用强度 |
千克/公顷 |
≤410,或逐年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 |
参考性 |
476 |
410 |
400 |
|
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 |
千克/亩 |
≤0.17 |
0.21 |
0.17 |
0.16 |
|||||
3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 |
约束性 |
98.1 |
98.5 |
98.9 |
|||
生 态 生 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34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77.3 |
100 |
100 |
|
35 |
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 |
% |
≥95 |
约束性 |
99.3 |
100 |
100 |
|||
36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市≥95 |
约束性 |
94.4 |
96 |
98 |
|||
3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
100 |
100 |
|||
38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市≥96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39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参考性 |
16.06 |
保持 改善 |
保持 改善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4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96 |
参考性 |
100 (民用) |
100 (民用) |
100 (民用) |
||
41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大城市) |
% |
≥60 |
参考性 |
16.7 |
20 |
60 |
|||
42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约束性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 |
≥80 |
80 |
85 |
90 |
||||||
43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
% |
≥50 |
参考性 |
/ |
50 |
65 |
||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千克 |
逐步下降 |
/ |
逐步 下降 |
逐步 下降 |
|||||
44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5.32 |
88 |
95 |
|||
生 态 文 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45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
46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
- |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逐年上升 |
参考性 |
79.87 |
83 |
88 |
|||
47 |
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 |
82 |
85 |
(一)国家级创建指标。
2018年,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37项指标中,嘉兴市尚有7项未达标、3项未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具体分析如下:
1.生物多样性保护之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指标要求:不降低。
指标说明:尚未开展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的摸底调查工作。
实现途径:开展特有性及指示性水生生物的摸底调查工作,针对嘉兴市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开展保护工作,确保其种类和数量不降低。
2.海岸生态修复。
(1)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指标要求: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指标说明:根据《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浙海渔规〔2018〕2号) 要求,2018~2020年嘉兴市整治修复海岸线9.3公里。2018年嘉兴市已完成1公里海岸线修复工作。
实现途径:海岸线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具有战略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至2020年,嘉兴市将完成岸线整治修复长度9.3公里以上,主要分为5段,分别为:澉浦长墙山工业园岸段,整治修复长度约为800米;海盐东段围涂二期外侧海塘岸段,整治修复长度约为4500米;灯光山西南端北侧沿海段,整治修复长度约为748米;益山沿海段,整治修复长度约为503米;灯光山至陈山沿海段,整治修复长度约为2780米。
(2)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指标要求: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指标说明:无明确的上级任务下达,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实现途径:制定工作计划摸排区域内滨海湿地现状,并结合地区实际,有序开展滨海湿地保护及修复工作。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指标要求:100%
指标说明:2018年嘉兴市共产生危险废物65.77万吨,综合利用34.5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98万吨;处置量29.98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64万吨,危险废物贮存量3.89万吨。飞灰库存量已达9.01万吨,剩余填埋量5万吨,缺口4.01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尚未达到100%,未满足指标要求,飞灰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实现途径:为加快解决飞灰处置问题,在积极寻找市外委托处置途径的同时,规划建设飞灰处置设施,计划到2020年底,共建成4个飞灰填埋场,合计提升填埋能力50.5万吨,实现往年贮存、新产生飞灰全部处置;建成飞灰高温熔融项目,彻底解决飞灰处置问题。
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指标要求: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指标说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要求,2020年嘉兴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5%。2018年,嘉兴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0.4%。
实现途径: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速构建清洁能源网络,加快实施煤改电,开展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推广智慧能源管理体系。
5.碳排放强度。
指标要求: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指标说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31号)要求,2020年嘉兴市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21%。2018年,嘉兴市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1.6%。
实现途径:深化能源提效减碳。以“低碳+产业”行动推动多产业升级,以“低碳+城镇建设”行动促进多领域协同,以“低碳+生活消费”行动向多角度渗透,以“低碳+金融”行动促进多政策支撑,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6.城镇污水处理率。
指标要求:≥95% 。
指标说明:嘉兴市域目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14座,污水处理能力145.5万m³/日,2018年市域范围内共排放城市污水量25298.51万吨,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为2389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4.44%,接近考核指标要求。
实现途径:污水处理从“大集中”方式向“合理分散”方式转变,在工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从“达标排放”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的短板,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将以“外排为主”污水处理模式向“减少外排,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模式转变,提高污水再生利用。
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指标要求:100%。
指标说明:2018年,全市8个饮用水水源地均为Ⅲ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7.3%,未达到100%达标要求。
实现途径: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完成保护区红线落地。清理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建立部门及上下游地区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8.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要求:≥60%。
指标说明:据统计,2018年嘉兴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为16.7%,未满足指标要求。
实现途径:全力构建市域轨道交通网,形成全市轨道交通“一张网”。加快建设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根据实际乘客流量对需求高的线路进行班次加密。加快建设综合性公交场站,完善公交站点的网络覆盖,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公交线路的有效利用率。
9.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1)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指标要求:≥50%。
指标说明:尚未开展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统计工作。
实现途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统计,积极推广节能家电补贴政策,增强对节能产品的支持力度;严格节能家电市场准入,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推动节能产品推广工作机制创新,促进消费者对节能产品认知程度和选购意向的提升。
(2)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指标要求:100%。
指标说明:尚未开展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统计工作。
实现途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统计,全面开展节水进公建、节水进社区、节水进企业、节水进卖场、节水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服务活动。营造浓厚节水文化氛围,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推广节水器具的使用,对老旧小区的淘汰型器具进行更换。
(3)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指标要求:逐步下降。
指标说明:尚未开展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的统计工作。
实现途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统计工作,确保调查对象涵盖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大力开展宣传,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养理性消费观念和良好的生态意识,提升全民生态素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量。
1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指标要求:80%。
指标说明:浙江省美丽办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于2018年9至11月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嘉兴市的满意度得分为79.87。
实现路径: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城市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领域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分类解决工业污染减排、挤占生态空间、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问题;突出全民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治理、生态建设中来,监督环境污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形成“建设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良好局面。
11.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指标要求:≥80%。
指标说明:2018年未统计行政区域范围内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创建活动以及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程度。
实现途径: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宣传机制、沟通机制。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知识水平,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与义务。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诉求以及建议,鼓励公众通过自媒体、拍摄手机视频等形式开展或参与相关活动。
(二)浙江省创建指标。
2018年,对照《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47项指标中,嘉兴市尚有10项未达标、4项未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具体分析如下(与国家指标一致的将不再赘述):
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
指标要求:≥25%。
指标说明:根据《嘉兴市2018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占比为22.2%,尚未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
实现途径: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考核,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
2.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指标要求:≥85%,或持续提高且提高幅度大于全省平均值。
指标说明:2018年嘉兴市7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Ⅱ类1个、Ⅲ类29个、Ⅳ类41个、Ⅴ类2个,分别占1.4%、39.7%、56.2%和2.7%。与2017年相比,Ⅱ类及以上水质断面上升了2.7个百分点,Ⅳ类下降了2.7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41.1%,离≥85%要求差距较大。
实现途径: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实施水系连通及活水畅流工程,增加市域引水能力,有序打通断头河,全域改善水生态;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建设;实施南湖及运河水质提升工程,力争南湖中心断面达标。
3.森林覆盖率。
指标要求:≥19%。
指标说明:2018年嘉兴市乔木林地、竹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分别为27819.9、2826.4、23898.4公顷,林地面积合计为54544.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2.7%,尚未达到指标要求。
实现途径:进一步加大绿化造林力度,提高绿化水平,逐步提升森林覆盖率。
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指标要求:≥92%。
指标说明:尚未完全统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实现途径:落实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制定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通过逐年连续监测,逐步摸清土壤污染动态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试点示范项目。
5.节约用水—单位GDP用水量。
指标要求:≤31立方米/万元,或持续下降且降幅高于全省平均值。
指标说明:嘉兴市2018年单位GDP用水量为42.1立方米/万元,近年来该指标呈持续下降趋势,但距离31立方米/万元仍然有较大差距。
实现途径: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行动,以节水优先为理念,重点引导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创建、完善节水载体和节水制度。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建设屋顶集雨收集装置等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措施。推进灌区改造、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工程,促进农田基础设施节水配套改造。
四、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 绿色化与智能化协同,全面推进制造业升级提升。
(1)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坚持巩固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的原则,在全市培育形成世界级现代纺织、国家级新能源、长三角区域级化工新材料和省级汽车制造、智能家居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培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5个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着眼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时尚链、新能源链、数字链、绿色链、健康链5大特色产业链发展。
(2)建设工业互联网,深化智能制造提升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夯实智能制造软硬件基础,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及产品。深入开展“机器换人”智能化制造,提升企业工业机器人的应用数量和深度,加速装备换“芯”,切实增强制造业供给侧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提质增效。实施百家流程工业智能工厂和百家离散工业数字化车间“双百”示范工程,带动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制造工厂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围绕传统产业及消费者需求,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功能化、可穿戴设备;围绕未来智能家居发展趋势,集成运用5G网络、物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实现民用家居产品的智能化和定制化。
(3)加强关键技术创新,推进工业强基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开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关键制造工艺、关键材料、关键装备联合攻关,开发关键产品和关键技术。化工、化纤、纺织等多产业联合,突破高性能纤维材料及产业用纤维材料等领域关键工艺技术和产业化技术。推动工业“四基”工程化、产业化,发展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化示范基地,研究开发一系列国家战略急需高技术产品。
2. 工业强基与数字经济比翼,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加速布局新基建,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度优化网络结构和信号覆盖,提升城市光纤网络和移动网络能力,进一步开放社会公共资源,加快推进“智慧杆塔”建设。推进5G应用,编制5G网络发展规划,加快5G网络覆盖建设。深化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入实施IPV6规模部署和推广。推进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深化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提升智慧海洋基础设施水平。
(2)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优化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发展壮大智能硬件、高端电子元器件、智能化微电机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形成集成电路、柔性电子、新一代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等特色新兴产业。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围绕传统行业加快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分享平台丰富的工业化软件、设备连接和计算存储等服务;围绕一批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改造提升传统动能,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变。
(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深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巩固发展网络零售平台,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物流智能化,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物流园区枢纽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推动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和仓储配送装备智能化,引导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物流平台信息化。
3. 育强绿色制造体系,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
(1)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深入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化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等改革,推进纺织、服装、皮革、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化纤、橡胶和塑料制品、五金机械、汽配等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重点园区、产业平台、水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用水企业的清洁化改造,降低能耗、物耗,为促进绿色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2)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示范试点。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强化绿色产品开发,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广泛宣传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强化示范试点带动,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基本实现工业企业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加强市级以上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化工、纺织等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
(3)创建国家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区。建设高能级、大体量、辐射带动能力显著的产业平台,以“国字号”园区平台为引领,立足产业基础,改革要素配置机制,高效配置资源,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深化各类制造业平台能级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平台统一管理,开展市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升级版,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形成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的平台体系。建成具有2~3个承载标志性项目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区。
4. 深化能源提效减碳,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1)加强能源双控,助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建设并用好企业及园区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智慧管理系统。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改革用能权优化配置,在能耗强度、能耗绩效达标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势平台、优势企业、优势项目。
(2)大力发展氢能核能清洁能源及配套核心装备。依托“中国核电城”,延长核电产业链,发展核电关联产业,打造以核电成套设备、关联设备制造为主体,兼具核电服务的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氢能,以氢能公交、氢能物流车等应用示范带动,形成“氢气源—加氢站—氢能汽车—氢能分布式发电”氢能应用体系,实现大规模储能技术工程应用。着力构建技术、产业、人才、环境共兴共进的氢能产业生态圈,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氢能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形成较完整的氢能开发、应用产业链。积极建设有影响力的氢能示范区、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开展氢能产业化应用试点,打造氢能产业高地。
(3)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优化工业园区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和园区能源基础设施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控煤提效减碳。进一步强化园区煤炭集中使用,加快园区低效机组升级,推广一流水平的节能技术和能效标准,实现园区在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全覆盖、大型机组超临界先进发电技术全覆盖,切实提高园区煤电机组的综合效率。充分发挥园区内布局的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能效优势,优化重构园区能源供应体系,扩大用户直供电、多能协同供应等集中供应服务。完善园区能源公共基础设施,实现集中供热和多联供,加强基础设施间共生耦合,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园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支撑园区管理决策。
5. 全产业融合全链条增值,做优生态产品与生产性服务业。
(1)构建制造服务生态圈,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服务型制造,促进创意设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信息服务、团体标准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树立“嘉兴服务”新样板。支持骨干企业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为全行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分行业、分领域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服务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原材料、消费品、装备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融合发展路径。
(2)立足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环保第三方服务。深化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园区场景智能化、管理精细化、运营数字化的智慧化管控体系,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环保第三方治理模式,提升安全环保防控能力。建立标准化电子档案,实施化学品全过程信息化、可视化物流管控;建立园区天地空一体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动态感知的报警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准入、评价与监管,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发挥第三方治理的专业化、规模化优势,通过经济杠杆促进企业开展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建立污染治理收益共享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各方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
(3)全链条增值赋能,育强精品化专业化生态产品。建设未来农业工厂示范工程,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做优、做精生态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智慧农业开发区建设,实施农产品生产、农业科技应用、绿色加工、销售、电商及农旅全产业链结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培育提升区域农业品牌,强化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五芳斋”等老字号为载体先行先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从好水、好米、好肉到舌尖上的安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有机链接,赋予“老字号”生态产品新价值、新优势,实现产业链增值共赢。
(二)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 切实解决城乡水污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以南湖为点、河网为面,全面推进南湖联通水系的生态修复。统筹河网水利调度,深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力争市控以上断面三类水大幅提升、五类水彻底剿灭,确保嘉兴河湖的长治久清。重点针对中部“九水连心”、嘉北入浦河网、杭州湾及钱塘江南排河道等,开展以源头截污、系统治理为核心的水质提升攻坚战,实现“应截尽截、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结合市区“防洪大包围”,在确保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实施水系连通及活水畅流工程,增加全市引水能力,有序打通断头河,持续增加河网水动力。
(2)构建分散互补格局,提升污水处理及再生净化能力。通过“合理分散”建设模式,扩大县(市、区)污水处理规模,着力解决联合污水“大集中”处理所带来的各类风险问题。开展全市污水系统的应急联通工程,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共享,建立并完善排水管网对高浓度污染物的快速响应机制,有效提高整体安全运行水平。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及提质增效工程,完成现有污水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提高再生利用规模。稳步推进管网延伸及分流改造工程,积极开展 “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确保雨水管道“晴天不排水、雨天不排污”,全域实现“污水零直排”。通过“点、线、面、网”结合,以镇(街道)及工业园区为单位,无遗漏、无盲点深度排查工业园区、生活小区、沿街服务业、公共区域等重点区块排水现状。坚持区域统筹、点面结合,围绕“四张清单、一张图”科学编制整改方案。严格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工业园区(集聚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及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明管化、地面化。因地制宜落实城镇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管网的日常养护和精细管理,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
(4)强化农村污水长效监管,实施农业面源综合防控。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目标,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农业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加大农村河长制实施力度,推广“民间河长”,形成政民融合互动格局。深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扩面一批、整改一批、提标一批、撤并一批,努力实现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应治尽治。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全面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广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用好农业喷滴灌节水技术,建成农田生态沟渠,有效防控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提升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能力,推广经济适用型处理技术。
2. 多污染物多介质统筹兼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化废气治理,多污染源协同管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臭气废气整治和深度治理,建立全市臭气异味企业(单位)清单,采取“全封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措施,完成镇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臭气异味企业治理,全面推行市级重点园区“3+X”异味在线监测体系。加强对新老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油品等的执法监管,建设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全方位控制移动源排放污染。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督促工地落实“七个10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成扬尘污染源管理数据库和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与联网。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推广禁烧视频监控,落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制。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明确餐饮业单位(个人)餐饮油烟治理义务,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实现油烟治理全覆盖、全达标。
(2)开展污染成因解析,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在环境政策、标准、监测、执法、科研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协作。实施重点区域PM2.5和O3来源解析,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提高持续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形成精准化空气质量预报模式和重污染分级预警体系。开展大气环境容量研究与评估,构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逐步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与大气污染治理综合决策大数据技术应用系统。完善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3)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工业固废、化肥农药、绿色建筑、生活垃圾等领域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化分类,实施“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抓好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对36项已建成固废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工程项目评估,确保符合技术要求指标;督促加快10项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进度,2020年底前补齐全域固废处置缺口。依托“政产学研金介用”七位一体创新模式,推动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高温熔融、热裂解等核心技术研发的政策扶持,在高标准垃圾焚烧等示范工程的引领下,强化嘉兴固废处置能力。
(4)稳步推进体系建设,全面打响净土保卫战。“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有序推进污染地块场地调查评估,继续深入摸清嘉兴土壤污染现状,完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构建土壤智慧管理可视化、一体化应用平台,有序推进污染地块修复利用。试点开展“场地修复+房地产、风景区、环保设施、综合城市功能板块”场地修复利用。开展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优化土壤污染预防体系。
3. 陆海联动控源提标,加快提升近岸海域水质。
严格控制入海排污口数量,强化直排海污染源监管,全面实施入海氮磷总量控制。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加强内陆污染物排海监管。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做好船、港、城的设施合理匹配,确保污水、废弃物转运畅通,打通海上、港口和终端处理设施之间的勾联集疏。针对近岸海域劣四类海水水质,加强区域联合治理,加强超标因子监测,针对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有机污染等开展溯源,逐步淘汰沿杭州湾、沿钱塘江区域近距离布置的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完善污染责任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开展海洋陆源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督促排污量大、污染负荷高的企业投保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进一步增强企业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意识。
4. 加强特征污染物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能力。
(1)有序推进特征污染物监测防控。深化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特征污染物的系统筛查监测,特别关注毒性强、易对人体造成较大危害、公众关注度高、对周边环境有明显影响和无明显毒性但影响公众舒适度的污染物。建立嘉兴市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名录库,优先管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大、有潜在风险的污染物,加强相关产业的升级替代及准入控制。
(2)建立风险管控机制,落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加强全周期管理,加快环境风险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建立全方位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智慧环保建设,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监控预警机制。在全市“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基础上,推行全市镇级及以上园区“环保管家”托管式服务,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落实环境健康评估体系,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由“质量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型。
5. 天地一体化,构筑生态文明智慧管理立体网络。
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模式。完善“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协调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气象等部门,统筹监测系统及多源数据资源,实现人口、经济、生产、消费、产业空间、交通出行、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环境风险、应对气候变化等大数据的空间融合、部门共享。构建环境智能监控与智能响应管理应用平台,建立全域空地一体环境感知与智能响应决策支持系统,打造监测感知更灵敏、互联互通更通透、智能应用更智慧的生态文明管理平台升级版,为环境改善、生态修复、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管理与决策支持。
(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1.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美丽城镇建设。
(1)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有机更新。推进形态、业态、文态、生态“四态融合”和留改拆建并举。依托“一心两环九廊十湖”的城市水系肌理格局,形成“一湖九廊两环一城八板块”中心城市有机更新总体框架,匠心打造“九水连心”工程;构建南湖(纪念馆)中轴线,打造新时代“重走一大路”精品线,全新打造南湖区域景观风貌,塑造最江南慢享古城。
(2)建设现代化高铁新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厚植嘉兴文化发展底蕴,充分体现嘉兴元素,打造高铁新城站城一体生态文明示范样板。坚持高铁新城与中心城区、产业体系功能错位融合发展,合理规划新城与中心城区之间留白增绿生态缓冲区。以产立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实现新城与主城良性互动、产业共赢。
(3)整合城镇发展空间。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三类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厘清城镇功能、地位与作用,完善运河沿线古镇总体设计,推进城镇特色化、现代化发展。因地制宜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服务体系。建设串珠成链美丽生态绿道,整合各类开敞空间,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优美环境。
(4)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全面提升人居环境,高标准建设城乡融合示范区。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科学布局农业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农业强镇,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现乡村产业集约高效。用好万亩水田良好生态资源,发展美丽乡村经济,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突出“一户一景”“一村一品”,保护水清景秀生态空间,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庄集聚美丽、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2.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构建全链条水安全体系。
(1)加强水源地监管,严格水源地空间管控与保护。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自动在线监测等手段,建设优质水源地空地一体监管体系。实施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措施,水源地与工业活动区域设立无扰动、禁入缓冲区。禁止在保护区范围河道内饲养家禽、养殖渔业,降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人口密度及人为活动。
(2)从水源地到水龙头,提升全链条水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从天上到地上、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链条水安全管理,建立全过程饮用水安全评估体系。抓好水源水体形成过程,分析水源地周边一定范围内大气、陆域及水环境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可能性,筛选排查风险因子,保证水源水体形成过程的安全。抓好产水供水过程,通过调优水、产好水、净管网、清水箱,全流程筑牢水安全,特别防范高层小区二次加压、楼顶水箱“最后一公里”水安全隐患。
3. 统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重大产业平台建设。
(1)陆海统筹整合湾北新区,合力建设海洋强市。深入推进海陆统筹规划布局、港口腹地联动、海陆产业互动、海陆集疏运体系与海陆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海洋经济“桥头堡”。扩大外贸直航,拉动临港滨海产业升级。以海盐海域优化发展为突破,整合资源,优化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滨海开发带动战略。统筹土地政策和海域政策,控制土地供给和滨海资源供给,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深化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衔接,处理好滨海开发与属地关系。充分发挥港口枢纽和海域资源优势,谋划“湾北新区”在环杭州湾滨海区域的社会功能和产业功能定位,突出高端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海洋经济和旅游业等融合发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杭州湾北岸生态海岸高端产业集聚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2)对标先进,优化重大产业平台空间布局。统一编制重大平台空间布局、产业规划,统筹开发招商服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建设一流产业链、育强新产业集群。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推进科研孵化产业化融合、智力资本服务融合、产业城市人文融合。以国家级园区、省级开发区(园区)等产业重大平台为核心,整合区位邻近、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市镇工业平台,着力打造高质量、高能级的平台体系。对符合规划布局、产业基础较好、开发空间较大的园区,作为分区(分园)纳入产业重大平台统一管理运营。对不符合规划布局、产业“低散弱”、环境及安全隐患多、与周边区域不相协调的园区或工业片区,逐步退出。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契机,以资本为纽带深化沪嘉平台合作,积极联动建设一批上海平台的分平台、上海园区的分园区。
4. 强化系统保护修复,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四至范围、地理信息、保护对象、主要人类活动、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等信息公开力度,全民监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合理布局360度GPS实时监测监控设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控体系。定期开展巡查,加大执法力度,禁止红线内任何形式的破坏植被和侵占水面行为。实施“东西贯通、陆海相连、疏通廊道、保护生物物种、绿化嘉兴”的生态空间保护战略,构建“两区两带多廊多片多节点”“山、海、城、林”和谐统一的网络状生态安全格局体系,连通大型生态用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2)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大湿地周边植被群落保护,扩增水杉林、池杉林、枫杨林、银叶柳等为保护群落,严禁乱砍滥伐湿地植被。加强功能萎缩湿地植被、重要生物栖息地和城市湿地的修复。切实保护好湿地动植物资源,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源,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深化城市造林绿化,构建“一主五副多点,两带三网多片”的绿化建设空间格局,提升绿地生态系统健康水平。统筹规划建设蓝色廊道,与陆地绿色廊道有机结合,维护恢复河流、江岸自然形态,构建协调、一致、互益的廊道生态。在尚无人工干扰的江河湿地两岸营造自然型驳岸,恢复近岸区生物栖息地,构建缓冲区,促进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
(3)优化海洋保护和开发格局。优化海岸线开发利用保护格局,保护滩涂海岛,严格围填海管控。统筹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开发,实行海岸线空间管制制度。综合管理33个无居民海岛,健全海岛储备、出让制度,合理合法处理原有海岛利用问题。
(四)切实提升智造创新能力。
1. 加快建设区域创新副中心。
(1)建设G60科创走廊,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级。深入落实G60科创走廊建设规划,实施创新平台能级再提升工程,强化高新技术园区的平台支撑作用、新型创新载体的主引擎作用、科技孵化企业的生力军作用、高能级创新载体的制高点作用。依托高速高铁复合型交通枢纽、城市网络结构体系、区域一体战略空间,打造政策协同、要素融合、产研联动、功能贯穿的创新发展带。加大与上海、杭州等核心城市融合,形成“一核引领、两翼联动、多点支撑”的科创空间格局,以嘉兴科技城为核心,加快G60科创走廊核心区建设,加速各类科创要素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支撑,努力打造嘉兴G60科创大走廊创新驱动发展主引擎、承载科创要素资源主平台、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副中心。
(2)引建高端研发机构,聚力产业应用创新。整合面向产业应用的创新要素,组建高端研发机构,解决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研发机构聚焦战略咨询、产业实训、人才培训、技术研发等产业需求。战略咨询板块重点为产业平台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循环发展提供综合决策支撑。产业实训和人才培训板块针对工业互联网、产业数字化对产业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着力培养出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和实用型产业化人才。技术研发板块针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化、产业化关键共性问题,通过开放实验室公共平台、工匠人才工作室等,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服务。
(3)做强大院大所创新载体,建设长三角产业孵化新高地。重点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建设,打造长三角全球科创路演中心。推动嘉兴国资联合大院大所及创新平台,设立百亿级创投基金,加快引进大院名所。做优做精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等,支持上海大学(浙江)新兴产业研究院、长三角(嘉兴)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发展。建立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积极筹建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等一批重点创新载体。实施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计划,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创新综合体建设,重点创建一批以创新型大企业、大平台为依托的服务综合体,优化提升一批以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开发平台为依托的服务综合体,培育发展一批以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公共服务为纽带的服务综合体。加强创新孵化载体布局,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系统布点建设全球域外孵化器,提质升级南湖(上海)创新创业中心、嘉善(上海)国际创新中心能级,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产业孵化基地。
2. 外引内培聚英才,政产研用筑平台。
(1)软硬齐抓,建设人才高地。建立嘉兴人才地图,挂图作战,外引内培,更大力度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硕博倍增计划,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汇聚英贤。做大做强“星耀南湖”精英峰会、“红船杯”全球创业创新大赛、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品牌活动,充分发挥“以活动聚才、以赛事引才”作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政府服务接轨沪杭,形成更便捷高效的人才“引育留用”公共服务;建立国际一流的教育、医疗服务,满足多样化人才引进需求。
(2)激发活力,厚植创新梯队。推进全市规上科技企业加强研发活动,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和发明专利覆盖率。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创新研究院,按“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建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激励、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提升企业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培育形成一批专利产出能力强、专利技术产业化程度高的优势企业。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占比,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推动重点领域发展,智造创新引领工业强市。
(1)做强工业互联网。充分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溢出效应,以“两化”融合为主线,大力发展工业云和大数据服务,高质量推进企业上云,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和服务模式试点。优化“毛衫汇”“织造云”“五金云”“经编云”“化工云”等现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培育印染、造纸、汽配等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工业信息工程服务能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新制造模式,努力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
(2)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着眼于纺织、造纸、化工等传统特色产业,以绿色发展共性技术问题为导向,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内协同创新,集中力量突破资源、能源、环保等卡脖子技术瓶颈,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发展。重点支持纺织行业无水少水印染、功能性面料整理,造纸行业高速纸机自动化控制集成、清洁生产和废纸资源循环利用,化工行业生产清洁化、本质安全化等绿色技术的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以嘉兴科技城、嘉兴秀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着力打造全市创新极核。加大支持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嘉善科技新城、乌镇大道科创集聚区、海盐核电关联高新技术产业园、杭州湾新经济园等高新技术产业平台。加强协同管理,推动各类园区优化提升,实现创新能级群体性跃升。
(4)拉高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打造嘉兴“城市大脑”,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大数据中心和城市综合运营管理中心。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推进交通、能源、供水、社区、治安管理等数据化、智能化和互联互通,建设完善数据资源体系,积极推进跨地市联网。深入推进智慧应用与智慧产业互促互进,有效利用各类发展要素,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4. 加大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1)重点突破工程化产业化。围绕嘉兴制造业产业链升级需求,主动对接上海科创中心、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承接成果产业化和工程化,聚力打造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领域,推动完善全市产业链布局。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技术、生命健康前沿技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重点领域重点研发项目投入支持。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形成更强大的知识产权动力。深化科创“放管服”改革,加快科技政务服务转型。优化调整科技产权关系、科研组织模式和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鼓励联合创新、成果共享、效益共享、知识产权共享。通过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针对产业生态化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题开展“应诺赏提”,提高知识产权入股占比,对攻克技术难题的人才,给予高额奖励。
(3)优化创新生态。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倡导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原创首创的文化氛围,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机制。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积极构建具有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五)全面增强发展软实力。
1. 弘扬新时代价值观,全民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1)全民行动,筑牢文化自信。强化对国民教育的引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把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的根本任务,突出思想内涵,鲜明价值导向。树立文化自信,坚实支撑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力量的精神纽带,深入践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大力宣传和挖掘嘉兴人勤劳务实、与人为善、包容和合、向往美好以及勇于担当、猛进如潮、精益求精、积极进取的内在特质,激励和引领全市人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2)继承创新优秀文化,培育新时代新风尚。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嘉兴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深化孝老爱亲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着力发展乡贤文化,弘扬企业精神,引导人们不断提升道德水准。培育新时代乡村新风尚,继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丰富优质乡村文化产品供给、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壮大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全域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
(3)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建设者与接班人。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内涵融汇到学校教育、在职教育、社会教育中,渗透到国情、市情教育中。通过教育熏陶,激励嘉兴人不断践行新时代价值观,激发嘉兴人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积极主动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中,争当生态文明践行者、建设者。开展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生态文明教育,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培育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接班人。
2. 文化领航,打造“红色+生态文明”新文化新载体新力量。
(1)文旅融合,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战略,以文旅融合为突破口,着力打造文旅产业“新物种”,融合新技术、新手段、新机制,为传统文化产业注入新活力。重点发展嘉兴马家浜遗址公园、南湖新天地、子城城市客厅、月芦文杉历史文化街区、大运河文化长廊、濮院古镇和盐官音乐小镇、嘉兴生态文明体验馆等重点文旅项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嘉兴味道、传统技艺等,进行挖掘性抢救与保护。持续实施“文化有约”“书香嘉兴”,引导全民参与。大力促进文化建设大发展,实现文化事业大繁荣,为打造高能级的城市平台提供文化滋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嘉兴文化示范样板。
(2)重大项目带动,加快文化振兴。挖掘马家浜文化、稻作文化、农耕文化、古镇文化内涵,结合生态文明新时代要求,以市重大产业平台、古镇、新城镇为空间载体,重点实施“文化百家振兴计划”“现代文化百人活力计划”“百年匠艺抢救传承计划”等重大文化振兴项目,超前谋划具有浓郁“禾城风情”文旅融合重大项目。实施文化人才育强战略,从政策、资金、体制机制、运营等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激发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嘉兴工匠的生命力、创造力,积极扶持培养新传承人。鼓励以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等为主题的作品创作与传播,积极培育传统文化与新文化传媒载体,大力引进新嘉兴文化创作人、制作人、唱作人。
3. 推进品牌提升,推动质量革命。
(1)实施制造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打造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品牌的嘉兴样板。推动制造业产品质量革命,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互认,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2)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重点围绕嘉兴市水果、蔬菜等优势产业,打造规模适度、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农业品牌体系。积极推进“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开展嘉兴名牌农产品认定,积极培育 “嘉田四季”“金平湖”“银加善”“绿秀洲”“海宁农珍”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保障产品品质优势的同时,发掘品牌的嘉兴地域特色、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建立完善品牌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开设品牌运营机构,加强区域品牌运营和保护,建立区域品牌授权使用、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等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担当起议大事、抓大事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示范市创建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创建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 落实监督与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过程。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督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并将示范市创建考核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3. 建设生态环境治理队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级机构组织和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环保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时俱进,不断进取,补齐能力短板,防止经验盲区。牢记初心和使命,激发生态环保人的勇气和干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嘉兴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队伍保障。
(二)政策制度保障。
1.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保障。维护公众生态环境权益,规范公众环保行为,引导公众参与,多元化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 强化“嘉兴经验”政策保障。在出台《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嘉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嘉兴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及实施。全面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地实践,建立健全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保护税征收、配套征管等制度。
(三)体制机制保障。
1. 创新体制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争当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试验承载区。加强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衔接联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市级环保督察工作机制等。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咨询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互访交流机制。
2. 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建立部门协作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形成分级推进、分级管理、部门配合、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在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上,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
3. 构建公众参与和监督体系。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认知度,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示范市创建工作中来。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生态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民间河长”和“民间闻臭员”等公众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政府、企业等相关主体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四)科技支撑保障。
1. 强化人才资源保障。依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有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知识培训和管理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建设,提高人才开发国际化水平。积极与省内及周边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专家库,组建生态环境研究专家咨询队伍。
2. 推动智慧化智能化支撑。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契机,以“互联网+”技术创新为支撑,力争实现信息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不断提升城市智能化服务和综合管理保障水平。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宜居度和公众生活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环保数据仓、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综合库、支撑保障体系等四大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化工程。
(五)资金政策保障。
1. 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金融和社会资金聚力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投融资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实施本规划提出的“五大战略任务”,聚焦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重点保障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整治修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2. 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力度,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五大领域的106项工程,计划总投资2782亿元,其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18项,投资457亿元;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31项,投资334亿元;优化国土空间布局26项,投资1852亿元;提升智造创新能力2项,投资15亿元,增强发展软实力29项,投资125亿元。部分重点项目已纳入嘉兴市“百年百项”重大项目计划、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计划等嘉兴市重大发展计划中。附件中罗列部分重点工程清单,详细项目清单以各领域工作计划为准。
附件:部分重点工程清单
附件
部分重点工程清单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 目 内 容 |
投资额度 (亿元) |
实施年限 |
组织实施单位 |
涉及考核指标 |
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
1 |
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 |
启动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实施100个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
150以上 |
2019-2025 |
市经信局 |
|
2 |
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项目 |
省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新征用地约607亩,采用世界先进水平智能化聚酯熔体直纺技术,建设聚酯装置2套;引进国际领先纺丝卷绕设备,设置42条长丝生产线。 |
52.38 |
2018-2021 |
桐乡市 |
||
3 |
年产15万吨锂电动力三元新材料 |
省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华友钴业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 |
63.7 |
2018-2021 |
桐乡市 |
||
4 |
绿色整体装配式卫浴建设项目 |
省重大产业示范项目,年产10万套绿色整体装配式卫浴。 |
12 |
2018-2021 |
海盐县 |
省标43 |
|
5 |
中晶(嘉兴)12英寸硅片项目 |
中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480万片12英寸硅片项目,总用地221亩。 |
60.2 |
2019-2024 |
南湖区 |
||
6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 |
安装总装机容量300兆瓦的海上风电机组,同步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
55.82 |
2018-2020 |
平湖市 |
国标20、国标23、省标27、省标30 |
|
7 |
光伏电池组件、新材料及发电系统集成项目 |
总用地247.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69.1亩。 |
20.17 |
2019-2021 |
秀洲区 |
国标20、国标23、省标27、省标30 |
|
8 |
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工程 |
传统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实施光伏应用。到2022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80家,创建节水型企业36家,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屋顶光伏利用全覆盖。 |
- |
2019-2025 |
市发展改革委 |
国标21、省标28、省标31 |
|
9 |
推进“两退两进” |
整治淘汰“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4000家以上,创建以五金机械、汽配、服务为主导产业的“两创”中心6个。 |
- |
2019-2025 |
市经信局 |
省标29 |
|
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
1 |
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嘉兴部分) |
整治河道120公里,新建长山河、南台头泵站2座,设计排涝流量300立方米/秒。 |
45.43 |
已开工-2020 |
市水利局 |
国标8、省标9 |
2 |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完成8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6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1261个生活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35 |
2018-2021 |
各县(市、区) |
||
3 |
平湖塘延伸拓竣工程 |
拓浚河道58.5公里,新建独山闸,新建节制闸10座。 |
35.7 |
2019 |
市水利局 |
国标8、省标9 |
|
4 |
嘉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
建设一条处理量为30000t/a的焚烧处置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焚烧车间、烟囱及在线分析室、循环水池、防雨棚、燃气调压站及除臭设施等,并对原有的供配电、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生产给水等系统进行相应的扩容改造。 |
1.15 |
2018-2020 |
嘉源集团 |
国标14、省标16 |
|
5 |
嘉兴市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外排三期(污水处理厂、输送管线及泵站部分) |
建设3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现有老厂区内挖潜15万吨/天,厂外新建15万吨/天),并新建排海泵站及排海管;项目污水输送管线及泵站部分规模为40万吨/天,铺设污水输送管约65公里,沿途配套3座污水加压泵站(含调蓄池),并对原一期外排1#泵站扩容改造。 |
24.58 |
2018-2021 |
嘉源集团 |
国标27、省标36 |
|
6 |
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提升改造工程 |
在原厂区内新建处理能力19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炉(3×650t/d,并备用一台650t/d)配置1×N15MW汽轮发电机组和1×N2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内原有的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 |
11.53 |
2019-2020 |
南湖区 |
国标28、省标38 |
|
7 |
嘉兴市秀洲区建筑材料再生利用中心 |
年处理垃圾50万立方。 |
1.15 |
2019 |
秀洲区 |
国标30、省标40 |
|
8 |
秀洲区南片污水外排复线工程 |
管网17公里,泵站2座。 |
2.5 |
已开工-2020 |
秀洲区 |
国标27、省标36 |
|
9 |
嘉兴市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工程 |
秀洲片:综合整治湖荡36个,建设湖荡(区域骨干河道)堤防20.4公里,整治河道103.7公里、建设护岸51.8公里;疏浚淤泥1402万立方米,其中湖荡1311万立方米、河道91万立方米;新改建节制闸18座;水景观节点17处。嘉善片:治理湖荡5个,疏浚方量200万方,护岸建设20公里,生态修复10万平方。 |
21.65 |
2017-2022 |
秀洲区、嘉善县 |
国标8、省标9 |
|
10 |
嘉善塘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
整治河道349.23公里,建设堤防5.13公里,堤防加固8.36公里,清淤疏浚 227.42公里,清淤土方量 242.99 万方,生态护岸293.74公里,水系连通4.37公里,穿堤建筑物28处,生态修复126.87公里,景观提升20.55公里。 |
9.67 |
已开工-2020 |
嘉善县 |
国标8、省标9 |
|
11 |
嘉善县污水收集、处理提升工程 |
西塘污水处理厂扩容3.5万立方米/天污水厂建设规模并配套相关设施;大成污水厂清洁排放标准改造,扩建3.5万吨/天,建设污水泵站12座,污水管网约380公里,对现状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现污水全纳管;建设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万吨/日,污水管网约12公里;扩建丁栅水厂规模5万吨/日,至规模15万吨/日。 |
19.93 |
2019-2021 |
嘉善县 |
国标27、省标36 |
|
12 |
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
占地面积约235亩。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预处理、应急填埋场三项内容,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1500t/d(近期规模为1000t/d);餐厨垃圾180t/d(其中餐饮70t/d,厨余100t/d,废弃食用油脂10t/d),预留远期服务面扩大增量;应急填埋场库容28.4万立方。 本项目年发电量为14627万度。 |
11.0 |
已开工-2020 |
平湖市 |
国标28;省标38 |
|
13 |
扩大杭嘉湖南排南台头排涝后续工程 |
面积47.92km2。工程内容包括:(1)排涝泵站工程。新建强排入海排涝泵站,使强排能力增加37.6立方米/秒。(2)河道整治工程。整治堤防护岸130公里;开挖调蓄水域7处、水系连通7.7公里,新增水域面积471亩;清淤河道23公里。(3)配套闸站工程。新建(改建)闸站8座、水闸10座,新增强排能力62.2立方米每秒。(4)其他,水闸(站)信息化改造50座。 |
22.0 |
2019-2023 |
海盐县 |
国标8、省标9 |
|
14 |
海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古荡河、里洪塘、百步亭港) |
完成河道清淤,实施生态堤岸工程,沿岸种植亲水植物、开发建设亲水绿道。 |
7.8 |
已开工-2020 |
海盐县 |
国标8、省标9 |
|
15 |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规划总规模处理能力20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10万吨/天。 |
4.32 |
2019 |
海盐县 |
国标27、省标36 |
|
16 |
海宁市洛塘河圩区整治工程(城市防洪二期工程) |
圩区保护面积72.1平方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总排涝流量210立方米/秒,含堤防16.7公里,新建闸站8座,水闸20座及配套自动化控制设备。 |
9.3 |
2019-2024 |
海宁市 |
国标8、省标9 |
|
17 |
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22公里,开挖土方4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9公里,水闸7座,绿化147亩。 |
1.1 |
2019-2020 |
海宁市 |
国标8、省标9 |
|
18 |
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海宁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
新建处置能力1500吨/天(远期2250吨/天)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和600吨/天干化能力的垃圾焚烧厂。 |
12.5 |
已开工-2020 |
海宁市 |
国标28、省标38 |
|
19 |
桐乡市湿地水源保护工程(西部水源地保护工程) |
工程占地总面积约5800亩。一期保护工程主要对西片水源地按60万吨/日供水能力进行封闭保护,配套一定的水质改善工程;二期开发工程主要实施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含征迁、土方工程、湿地工程、控制性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堤防工程、取水泵站、原水管线。 |
16 |
已开工-2020 |
桐乡市 |
国标26、省标34 |
|
20 |
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合工程 |
工程用地265亩,建设2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管网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一级预处理+二级脱氮除磷强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 |
7.5 |
已开工-2020 |
桐乡市 |
国标27、省标36 |
|
21 |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平申线航道改造)工程桐乡段配套项目 |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平申线航道改造)工程桐乡段全长37.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拓宽河道、砌筑护岸、建设桥梁等。项目总投资51亿元,其中运西段约19.5亿元,运东段约35.1亿。除省补助29亿外,市财政拟投资22亿元,主要用于地方征地拆迁及桥梁标准提高等。 |
22.0 |
已开工-2020 |
桐乡市 |
国标8、省标9 |
|
22 |
桐乡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60公里,泵站40座。 |
8.4 |
已开工-2020 |
桐乡市 |
国标27、省标36 |
|
23 |
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厂 |
新建一座总规模为4.98万立方米/天的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
5.2 |
已开工-2020 |
嘉兴港区 |
国标27、省标36 |
|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
1 |
钱江通道及接线项目北接线段工程 |
全长11.4公里,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24.52 |
已开工-2021 |
市交通运输局 |
|
2 |
航道枢纽提升建设工程 |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新建和改造三级航道116.43公里(含黄姑塘、海塘线),按三级航道标准改造;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改建桥梁24座,乍浦塘9.5公里;杭申线“四改三”工程,三级航道92公里;湖嘉申线嘉兴段航道二期,三级航道14.92公里;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四级双线航道9.16公里,五级单线航道20.56公里;京杭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嘉兴段“四改三”,按照三级航道标准改造航道17.7公里。 |
235 |
已开工-2025 |
市交通运输局 |
||
3 |
铁路枢纽建设工程 |
加快铁路枢纽建设工程,建设沪嘉城际轨道交通、通苏嘉甬铁路、沪乍杭铁路、高铁南站改扩建等重大铁路工程。 |
551 |
2019-2026 |
市轨道办、嘉通集团 |
国标31、省标41 |
|
4 |
市区有轨电车项目(一期) |
全长31.6公里,基本实现中心城区30分钟全覆盖目标。 |
47 |
2019-2021 |
市轨道办 |
国标31、省标41 |
|
5 |
嘉兴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 |
嘉兴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全长28.67公里;主线采用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车道规模双向6车道;地面辅道采用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车道规模采用双向6~8车道。 |
108.6 |
已开工-2021 |
嘉通集团 |
国标31、省标41 |
|
6 |
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 |
27.5公里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 |
55.94 |
已开工-2019 |
嘉通集团 |
国标31、省标41 |
|
7 |
嘉兴火车站改扩建 |
包括嘉兴站站房改扩建、广场及设施改造、公交枢纽、内部道路、景观水系、水处理、其他配套设施等。宣公路地块改造并新建宣公桥,沿城东路、宣公路、车站路区块进行广场铺装、景观绿化、河道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含铁路部门房屋还建)等。 |
9 |
2019-2021 |
嘉服集团 |
国标31、省标41 |
|
8 |
航空港工程 |
实施嘉兴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飞行区、民航停机坪、航站楼等,工程包括圆通航空货运枢纽。 |
130 |
已开工-2021 |
嘉服集团 |
国标31、省标41 |
|
9 |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 |
输水线总长171.3公里。 |
85.54 |
已开工-2020 |
嘉源集团 |
省标35 |
|
10 |
海盐钱江潮源湿地公园 |
用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打造集生态体验、科普教育、湿地休闲于一体的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 |
15 |
2019-2025 |
海盐县 |
国标29、省标39 |
|
11 |
海盐县东段围涂标准海塘工程二期 |
本工程按照300年一遇标准海塘进行提标加固,其中东段围涂海堤长度4.46公里、东隔堤890米。 |
2.5 |
2020-2022 |
海盐县 |
国标18、省标26 |
|
提升智造创新能力 |
1 |
“嘉人汇善”国际人才公寓 |
总面积22400平方米,国际人才公寓283套,为来善创业创新的外籍人才和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的居住和配套服务。 |
3.6 |
已开工-2020 |
嘉善县 |
|
2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项目 |
拟建设总面积约246510平方米建筑,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1955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孵化区、产业集聚区及产业配套服务区、军民融合产业研究院、院区行政办公楼、高新人才公寓及专家楼、综合服务区和园区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 |
11.06 |
已开工-2020 |
南湖区 |
||
增强发展软实力 |
1 |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 |
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东至海盐塘、南至戚家北港、西至南湖大道、北至由拳路,占地面积约161亩,建筑面积约9.97万平方米(含地上、地下)。 |
9 |
2019-2020 |
市委党校 |
国标36、省标46 |
2 |
嘉兴市南湖湖滨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
东至规划南湖路(含道路)、南至南溪路、西至南湖、北至平湖塘-现状南湖路-武警医院,总建筑面积22681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62888平方米。 |
13.93 |
已开工-2021 |
嘉城集团 |
国标36、省标46 |
|
3 |
嘉兴南湖国际广场项目 |
主要建设“两馆三中心”,包括科技馆、规划展示馆、政务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26.3万平方米。 |
10 |
2019-2021 |
嘉通集团 |
国标36、省标46 |
|
4 |
南湖革命纪念馆接待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
对南湖革命纪念馆接待能力进行改造提升。 |
2 |
2020-2021 |
南湖革命纪念馆 |
国标36、省标46 |
|
5 |
子城城市客厅工程 |
对子城及原第一医院区块进行改造开发,打造子城遗址公园,占地约150亩。 |
10 |
已开工-2021 |
嘉城集团 |
||
6 |
“月芦文杉”历史街区保护性开发工程 |
对月河历史街区、芦席汇历史街区、文生修道院、杉青闸区块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芦席汇运河风情街区。 |
9.13 |
已开工 2020年 |
嘉城集团 |
||
7 |
嘉兴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
占地75亩,包含嘉兴美术馆,秀洲区图书馆、文化馆、群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
9 |
2019- 2020 |
秀洲区 |
||
8 |
平湖市历史文化展示中心 |
平湖市博物馆地上建筑4层,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兼作停车库)1层,面积1.55万平方米;陈列布展工程0.8万平方米;征用国有土地30.5亩。 |
4.13 |
已开工-2021 |
平湖市 |
||
9 |
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 |
建设范围为建设路以东、工人路以北、硖石路以南、河西路以西,地上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65平方米,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40565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用地面积14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68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157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92平方米;三期:用地面积2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5平方米。 |
3.5 |
已开工- 2021 |
海宁市 |
||
10 |
桐乡市全民健身中心新建项目 |
体育运动区、文化娱乐区、教育培训区、养生康复区、室外运动区和休闲区等地上建筑7万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2万平方米。 |
7.64 |
2019- 2021 |
桐乡市 |
||
11 |
马家浜考古遗址公园 |
规划面积为21.5公顷,其中遗址分布范围30000多平方米,保护范围75000平方米。分为三块功能区: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区、遗址发掘现场展示区、文化休闲服务区。 |
1.5 |
已开工-2020 |
经开区 |
||
12 |
嘉兴港区滨海会展中心项目 |
总用地面积约42.6亩,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会议中心、规划展览馆、审批中心、档案馆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
4.7 |
2019- 2022 |
嘉兴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