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印发,全面启动改革工作。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改革任务,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到2019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要求,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计6部分23条,全文聚焦改革主题,主要对改革内容、改革目标、改革举措、组织实施作了细化明确。
解读一:关于改革内容、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立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确定了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范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主要目标,2019年6月底,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强调了哈尔滨新区的改革引领示范作用。
解读二:“统一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
一是以“减、并、放、转、调”为抓手,梳理现有审批事项的申报要求和前置条件。二是突出改革创新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改革,着力细化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创新举措,努力形成一套符合我省实际、体现我省形象的改革模式。三是突出补齐短板的要求,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多、环节多、要求多、时间长”等问题,提出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限时办结等举措,努力补齐短板,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
解读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的具体要求。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复制国家和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6月底前,省级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级初步建成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各层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电子归档,实现审批全过程由各相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运行模式。
解读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
突出精简高效,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和管理。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一个审批阶段用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工作规程和协调督查机制等,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解读五:“统一监管方式”的具体要求。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规范市政公用服务。《实施方案》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明确提出一系列监管举措。如:建立以差异化分类监管为主要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审核、记录、抽查和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建立申请人、参建主体、中介机构、市政公用服务等单位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省级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解读六:保障改革任务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市(地)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培训辅导。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定期通报、上报改革工作情况,加大对有关部门的督导力度,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改革任务目标,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四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宣传,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各项改革措施,增进社会公众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