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通知

办规计函[2023]249号


水利部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通知》

首先,文件提出要充分认识水利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领域,重点、难点水利工程较多,水利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托管长期筹资渠道,增加有效投资规模,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需要。

经过多年水利建设,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数量最多、规模巨大、受益人口最广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开展水利基础设施REITs,是推进“两手发力”的重要举措,能有效盘活水利存量资产,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激发水利发展活力。文件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基础设施REITs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水利建设任务,统筹考虑本地区水利建设运行管理、水利建设资金需求等情况,鼓励和支持水利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研究发行基础设施REITs,坚定不移把水利投融资各个推向前进。

同时,文件强调要全力做好水利基础设施REITs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是要重视文件精神,了解REITs价值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转换投融资机制中的作用;积极配合推动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明确将具有供水、发电等工鞥的水利设施纳入试点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吃透文件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规定的项目申报推荐、产品审核发行程序,鼓励挖掘本领域符合REITs发行条件的优质水利资产,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积极采用基础设施REITs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争取更多的水利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在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和发行过程中,涉及水利相关手续办理、补办或开具证明的,依法依规积极予以支持。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明细水利工程产权,按照权属清晰、责任明确、关乎规范的原则,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基础设施REITs项目条件。

文件强调,要加大奖励激励和资金支持力度。

对于回收资金拟投入建设的水利项目,符合国家投资支持政策的,积极商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争取加大各级政府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同时,研究将推进水利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情况,作为水利建设督查激励省份评选的重要因素,对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适当倾斜赋分。将水利基础设施发行REITs与地方水利建设督查相挂钩,一方面督促地方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发行REITs工作的开展,同时有效的激发了地方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推动新项目落地实施。

同时,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与发展改革、证券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针对水利项目的特点和融资能力,围绕基础设施REITs的政策法规、操作规则和管理要求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原始权益人等参与试点的意愿和能力。

最后,提出要 加强经验推广。

水 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其他行业 REITs 成功案例,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 RE ITs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水利部将适时总结做法、汇编成册,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效益。

目前各省份都在积极筹备REITs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水利领域尚没有正式获批发行的项目。文件的出台有力的推动了水利项目参与REITs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地方积极参与推动水利REITs项目发行上市,打通水利领域投融资渠道,利用REITs盘活水利项目等存量资产,助力水利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