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转发给你们。各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EOD模式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市、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11月8日前,将项目清单和申报单位编制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电子版一并发联系邮箱。每个市可申报1—2个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试点项目。如发现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将限制本次申报。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王琦,0531-66226669

联系邮箱:zhykjc@shandong.cn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李传亮,0531-86191304

联系邮箱:hzc_sdfgw@shandong.cn

附件: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