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各电力质监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局对《火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火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附件《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附件《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附件《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国家能源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