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建设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发布网址:安徽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http://bzxx.ahbz.org.cn/;以下简称《地方标准》)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地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制定《地方标准》是我省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重要制度性举措,是贯彻落实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之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将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利用的重要任务,作为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抓手,作为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确保《地方标准》的实施落地见效。

二、细化实施标准,明确界定范围。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对照《地方标准》查漏补缺,逐一核对,进一步细化建设要求和评价工作的实施标准,做到内容无缺项、区域全覆盖、标准不高攀、任务要明确。《地方标准》已有明确统一标准的,各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地方标准》执行;对于暂无统一标准的,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以及本市实际情况明确相关标准,纳入具体实施标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事前论证和调查研究,确保满足当地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公开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各市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加活动、监督标准实施。组织开展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居)民满意度调查,加强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检查评估。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监测。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统筹做好《地方标准》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辐射带动作用,压实村级文化协管员职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落实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做好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效果评估工作,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亮点和经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高实施质量。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迟英杰

联系电话:0551—63608275

邮    箱:892132952@qq.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