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的通知

宁政发〔20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定的《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决胜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需要,制订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发展愿景,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加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系统谋划,提高城市更新与保护水平;进一步聚焦民生,精细组织,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把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作为使命担当,保持投入强度,稳定发展增速,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通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城市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着力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

(二)坚持统筹协调。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城建发展路径,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推动江南江北、老城新城、主城郊区协调发展,强化城乡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新的增长极。

(三)坚持民生优先。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增强城建惠民的精准性和前瞻性,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美好生活,提升城市温度和市民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现代交通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江苏建设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契机,加快我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打造交通引领城市群发展的样板工程,不断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战略的支点作用。

1.铁路建设。加快建设苏南沿江铁路,推动宁淮铁路、北沿江铁路和宁芜铁路外绕征地拆迁,加速构建以南京为中心的“米”字形高铁网络。

2.公路建设。建成溧高高速,续建宁合、宁马、宁宣及沪宁高速汤山互通、阳山互通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312国道中段快速化改造,推进126省道雨花段、002省道江宁段、501省道六合段等干线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域高快速路网系统,增强交通辐射能力。

3.过江通道建设。建成长江五桥、浦仪公路西段,续建和燕路、仙新路、建宁西路、龙潭等4条过江通道,增强江南、江北双主城交通联接,加快拥江发展步伐。

4.港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续建龙潭疏港路北延、延陵路拓宽改造、秦淮河航道整治等工程。

5.轨道交通建设。续建5号线、6号线、7号线等9条轨道线路,力争开工3号线三期、4号线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密城区轨道交通线网,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

6.城市道路建设。加快红山路—和燕路、扬子江大道、机场二通道、惠民大道综合改造等快速路建设,实施中央北路拓宽改造、万家楼立交等重要主次干道及节点建设工程,建设19条跨行政区断头路,完成24处小微堵点改造,着力缓解主城交通拥堵;加快完善江北新区、紫东地区、河西、南部新城等新城新区路网体系,促进片区开发建设;完成20座城市桥梁独柱墩抗倾覆加固以及12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改造,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

7.农村公路建设。完成456公里农路提升和542公里农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改建19座农路桥梁,建成141公里乡村对外道路,着力打造“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

(二)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城市绿色发展底色,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领域的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城市水环境、生活垃圾等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山水城林”和谐共生。

1.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全市39条河道(水体)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基本消除市域劣五类水体。

2.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完成铁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大厂污水处理厂迁建等工程建设,建成投运10个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完成江心洲—城南、城北—铁北污水系统连通工程建设,实施城北、江心洲等五大污水收集系统管网新改建,对上一轮未实施到位的片区雨污分流管网进行清疏修缮。

3.环卫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六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溧水生活垃圾焚烧厂;开工建设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等项目,续建江北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新改建一批区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快提升城市垃圾无害化、分类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4.城市公园绿化建设。基本建成省园艺博览会展园工程,实施玄武湖、石头城遗址公园、雨花台风景区、红山动物园等公园景区整治提升建设,建设绿道114公里,增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美誉度。

5.绿色建筑工程。完成1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和13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6.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家、省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继续对国家、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扶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完善公用设施体系。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分布均衡、保障有力的公用设施体系,加快消除设施安全隐患,提高自来水、天然气等生产生活要素的应急保供能力,不断增强城市韧性,提高群众安全感。

1.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建成浦口城西路换乘枢纽,续建马群综合换乘中心,新建公交场站8座,建设人防及社会公共停车场18处,不断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水平。

2.供水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主城(杨库水库)、江宁(新济洲)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建成溧水新水厂、江宁滨江水厂二期等工程,全市新改建供水管道100公里,着力提升城市自来水安全保供能力。

3.排水防涝建设。完成仙鹤门2号路、王府大街、长虹路道口等14处积淹水片区(点)改造,提升城市防汛排涝能力。

4.天然气设施建设。建设滨江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川气东送二期高压管线,新建改建天然气管道100公里,推进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工作,增强天然气调峰稳供和安全保供能力。

5.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麒麟科创园、六合新城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利用水平。

6.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国防园(二期)、团山公园、三山湖公园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成白鹭洲公园南园、汤泉九龙广场等13处固定避难场所,增强城市抗灾防灾能力。

7.新市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国家、省、市级特色小镇和重点新市镇,道路、停车场、应急避难场所等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培育一批市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示范村。

(四)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新城市更新模式,把改善城市面貌和完善城市功能紧密结合,把塑造城市景观和彰显城市文化有机统一,以“匠心设计”和“绣花功夫”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城市环境,激发古都城市活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

1.环城绿廊建设。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滨江(三桥至二桥段)岸线贯通,进一步提升滨江环境品质和服务功能,增强滨江空间活力;建设明外郭高桥门节点、新尧新城段绿化保护带,构筑滨江岸线—明外郭—秦淮新河长约75公里的环城绿廊。

2.片区环境整治。续建长江大桥南引桥、夫子庙、湖南路、鼓楼中心片区等12个片区整治工程,新开工梅园新村片区整治项目,成片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3.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供电管线整理下地,实施江北大道(三期)、光华路、童卫路等6条主次干道整治,完成延龄巷、淮滨路等8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

4.河道岸线整治。加快推进香林寺沟、响水河、外秦淮河等沿河岸线整治,为市民创造更多滨水、亲水休闲空间。

5.老旧小区改造。注重“里子”和“面子”一起整,“地上”和“地下”同步推,将改善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和完善居住功能配套有效结合,完成主城68个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动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

6.公厕革命。完成全市47座城镇公厕和600座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7.历史文化保护。实施光华门以东城墙遗址保护、城墙加固修缮以及颐和路、栖霞老街等历史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彰显美丽古都历史人文底蕴。

(五)持续推进安居保障工程。加快构建“3房+2改”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有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建立由公租房、政策性租赁房、共有产权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先急后缓,优先解决环境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1.棚户区改造工程。紧盯“脏乱差”棚户区和危险房屋,统筹“拆改整留”的改造方式,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2.保障房建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新开工保障房600万平方米,竣工170万平方米。

3.租赁住房筹集。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全年筹集租赁房源2.6万套(间)。

4.人才安居房建设。筹集建设人才安居房50万平方米,服务汇聚各方人才,助力创新名城建设。

5.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聚焦精准扶贫,完成新增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23户。

(六)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多规合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现代化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控,为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科学遵循。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基础上,高水平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包括战略目标、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国土整治、分解落实、政策措施等主要内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2.探索实践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聚焦“三区两线”可视范围,特别是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采矿山,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矿地融合”;开展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3.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城镇开发边界内、外详细规划编制管控规范体系,开发边界内开展详细规划优化整合工作,完善各专项规划编制;开发边界外统筹村庄建设、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

4.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强调对生态要素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塑造具有南京特色的城市空间形象,建立滨江空间形态控制体系,并开展一批重要地区(片区)的城市设计、规划设计。

5.城市基础测绘及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理。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融合、主城范围内地形图动态更新维护等工作,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南京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数据融合、动态维护,继续推进地下管线数字化建设与管理。

6.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建设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实现全市历史建筑“一张图”管理,建立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机制,探索多元化保护利用路径。

四、主要措施

为全面保障2020年城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靠前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专业指导和考核监督。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业化人员力量投入,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夯实责任,充分调动市区两级工作积极性,尽快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合力。各区、各建设单位要主动对接协调涉军拆迁、涉铁审批等重点难点问题,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强化市场运作,增强保障能力。开拓思路、创新机制,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积极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切实提升市场化运作的能力,形成共建共赢的城建发展新模式,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市、区两级资金筹集,根据工程进展及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工程款拨付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推进,杜绝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三)强化精细组织,建设精品工程。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发力。注重地上地下、水下岸上、平面立面等各类项目的有效整合,统筹好各专业项目的建设时序,确保建设效果连线成片,避免重复建设;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施工科学组织和施工现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影响,打造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

(四)坚持舆论引导,强化宣传保障。高度重视舆论导向对城建工作的保障作用,切实做好城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搭建政府、群众、媒体、专家共同参与的全媒体互动平台,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激发民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发展、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