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和规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我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济南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j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立法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济南龙奥大厦C720房间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和安全处(邮编:2500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立法意见”字样。

 

 

济南市大数据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