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4部门印发《贵阳贵安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筑大数据发〔2024〕1号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4部门

印发《贵阳贵安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贵安各有关单位:

  经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贵阳贵安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贵安新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

2024年3月25日

贵阳贵安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数字活市”战略,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促进贵阳贵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核心区建设,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结合贵阳贵安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放“贵阳贵安智算券”。每年发放不超过2000万元“贵阳贵安智算券”,鼓励各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购买贵阳贵安智算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二、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训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贵阳贵安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及训练。对通过国家网信办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大模型,按其建设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聚焦智能制造、金融、交通、医疗与健康、教育、商务、文化旅游等领域征集人工智能大模型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对人工智能大模型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主体,按照其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为贵阳贵安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设计、生产、技术交流等服务。对在贵阳贵安建设,并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择优选择一批带动作用强、服务效果好的平台,按其建设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数据供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提供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应用提供支撑,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训练使用量、数据质量等综合排名前20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

    六、支持数据流通。鼓励人工智能企业通过贵阳贵安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数据并用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每年安排300万元,对购买数据交易总金额排名前列且年度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市场主体,按其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设立人工智能基金。设立总规模为2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及优质项目。

    八、政策兑现

    (一)本政策由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贵阳市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及兑现工作。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和企业(项目)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兑现,资金的兑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监督管理。

    (二)本政策所指的企业,无特殊解释的,均为工商注册地在贵阳贵安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本政策与贵阳市、贵安新区已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内容,按“从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四)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支持。

    (五)“贵阳贵安智算券”领取及使用方式按照另行出台的《贵阳贵安智算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本政策由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制定实施细则或在当年申报指南中给予规定明确。

    本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贵阳市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共同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贵阳贵安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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