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

藏政办发〔2024〕25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 举措(试行)》已经2024年9月14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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