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各单位:
《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充分依托正在建设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全面落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逐步将我市建设成为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高地,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机制,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生态引领型数据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在农文旅融合、医疗健康、自然资源、交通物流、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公共数据可信数据空间和应用示范场景。鼓励进驻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企业将数据业务剥离,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开展数据交易、数字贸易等合作交流,持续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规模。到2030年,形成算力经济、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二、落实公共数据配置改革
(一)全量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数据资源调查,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编制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市数据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全面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以查询、核验、批量交换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推进市级部门信息系统和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互通共享,加速推进县域政务数据汇集,实现跨层级政务数据全量回流,建立跨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市数据局负责)
(三)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依据公共数据开放政策,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权责和范围。开展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开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范围,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对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的公益服务作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落实公共数据配置改革 |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汇聚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汇聚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汇聚机制。运用人工智能、数据沙箱、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不同来源多模态公共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和治理,推动邮政、通信、水务、电力、燃气、热力、公共交通、民政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市数据局负责) ——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体系。依托全省政务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市县两级全量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治理工作,建设完善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主题专题库。(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实施数据资源标准规范治理。落实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机制,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数据采取差异化开发利用策略和安全管控措施,促进数据有序高效利用。围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等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加强数据源头质量自查自纠和数据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反馈。(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逐步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依托甘肃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围绕落地的数字经济、数据开发企业和算力合作结对子城市,引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公共数据运营机构。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市数据局负责)
(六)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有条件无偿使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收益”原则,坚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支持授权运营机构搭建公共数据运营计费系统,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数据运营监督。根据国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策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信息披露机制,定期披露实施机构按授权运营情况,以及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和产品、服务能力清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监测评估工作,制定监测评估标准,围绕可行性、规范性、效益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专栏2: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依托甘肃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凭证签发、查询和共享、存证溯源、安全保障等业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数据局制定的电子凭证统一规范发放电子凭证,实现“一证一码”,支撑登记信息查询共享。(市数据局负责)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依托甘肃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打造安全可信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围绕数据资源接入、数据开发利用、业务流程管理、监测监管等功能,规范业务流程,完善配套规范体系。(市数据局负责) |
四、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八)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率先在农文旅融合、医疗健康、自然资源、交通物流、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气象服务等数据资源丰富、应用需求广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一批公共数据可信数据空间和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市数据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发挥算力资源优势,支持已在我市布局的大模型企业,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大模型的带动作用,逐步在先进制造、交通物流、教育教学、医疗健康、警务执法、农业生产、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数据要素产业结构。依托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建设集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创业孵化、培训认证、咨询服务等为一体的数据要素产业聚集区。以人才、资金、算力等资源集聚效应,培育孵化一批数据加工、交易、标注等数据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元宇宙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大算力+大模型+大数据”数字经济产业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数据产业跨域合作发展。依托“东数西算”工程,围绕算力合作结对子城市,加强与中东部地区在算力资源调度、数据要素流通、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领域合作。抢抓共建“一带一路”机遇,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和地区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和典型应用示范场景 |
——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交通出行、医疗健康、能源利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典型场景,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探索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核心技术,强化数据空间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能力,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个人可信数据空间。在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撑、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尊重个人意愿、保护个人权益的前提下,稳慎探索个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优先围绕健康、教育、消费等重点领域,研究依场景授权许可的个人数据转移流动和开发利用机制,推动个人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和产业发展。(市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打造文化旅游应用示范场景。依托“一部手机游庆阳” 等平台,探索整合气象预警、道路通行等信息,提升基层文旅单位数据采集能力,提供游前咨询、游中导览、游后评价一站式全方面信息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三维、全息互动投影等数字化技术,活化利用遗址遗产资源,全景式展示庆阳的历史文化。(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医疗健康应用示范场景。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扩大各业务模块数据交换量。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完善和推广AI智医助理大模型、分诊疗监管等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健康扶贫、卫生资源、药品追溯等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有序开展跨域、跨机构卫生健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实现医保、医疗、医药系统信息联通、监管联动,建设“人工智能+中医药”应用示范场景。(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自然资源管理应用示范场景。加大对市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庆阳)的应用,探索利用密码、可信计算等技术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保护能力。依托庆阳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打造一体协同、智能高效的市域空间数字底座,加大对遥感影像的统一获取、处理和共享力度。推动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发应用场景。开展实景三维建设,逐步形成市县多级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实景三维数据服务。(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交通物流应用示范场景。以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为基础,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打通市县数据共享交换渠道。依托省交通大数据中心功能,提升对公安、应急等行业单位的数据共享物理链路带宽和共享服务能力,推动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气象等行业领域数据的共享汇集。探索交通数据与互联网、车联网、卫星遥感等数据资源的融合开发,实现在服务公众出行、保通保畅、物流降本增效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构建人工智能公共数据语料库。围绕科技创新、商贸流通、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医疗健康、教育教学、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鼓励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人工智能公共数据语料库建设,探索开发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公共数据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人行庆阳市分行、庆阳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提升公共数据基础服务能力
(十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甘肃国信东数西算研究院、数盾“联合实验室”、陇东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推动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安全管理、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技术攻关,促进重大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陇东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设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重点围绕企业、城市、行业三类可信数据空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落地企业建设数联网、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可信流通。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作用,推动市内数据基础设施规则、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设施互联、能力互通,实现数据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构建高质量算力资源供给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一体化布局,着力打造高通量、高品质、低时延、低抖动的高速传输网络。加快构建一体化算力调度网络,支撑大规模数据计算任务的统一调度与业务协同。统筹推动算力与绿色电力的一体化融合,优先建设绿色、高效、安全的新型智算中心,提升对人工智能产业支撑能力。(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数据安全保障
(十五)构建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规范体系,明确数据资源生产、加工使用、产品开发及经营等全过程相关主体安全责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业务规范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对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的数据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安全联管联治,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严禁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数据,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公共数据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受控交换共享、实时分析、智能应用、销毁确认及存证溯源等环节的安全技术支撑,有效规避数据隐私泄露、违规滥用等风险。持续推动“数盾”体系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检测、评估、审计、公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壮大数据安全治理服务规模,提升安全服务效能。探索运用数据沙箱等技术,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
——构建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庆阳数据中心集群“数盾”体系,构建统一的数据流通利用监测机制,归集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监测数据,实现数据流通全流程、全过程安全监测。从算网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等方面系统推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一体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数据工作的全面领导,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断加强数据人才队伍支撑,构建数据要素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将提高做好数据工作的能力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和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强化对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和开发利用的资金保障。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考核,依法依规向审计机关开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发利用情况。鼓励围绕公共数据资源质量、公共数据产品应用成效等维度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成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