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网信、财政、农业农村、商务主管部门:
《<齐齐哈尔市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修订)》经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实施细则(齐工信联发〔2022〕6号文件)废止。
附件:齐工信联规〔2023〕2号《齐齐哈尔市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修订).pdf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
齐齐哈尔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