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吉政发〔2025〕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政发〔2022〕5号)中的《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