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锚定“1+2+4+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路网质量不高、管理养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交通服务保障。
到2027年,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安全适用、便捷高效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持续完善,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加快形成,现代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货邮运行机制、基础设施、运输线路、运营信息等共建共享深入推进,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加快构建。
到203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二、重点任务
(一)路网质量提升行动。
1.推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结合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群众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和时序,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充分利用旧路资源,提升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水平。按照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加快推进连通乡镇等主要经济节点的快速通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村内道路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实施行政区划交界区域农村公路畅通行动,推动农村公路连接互通。加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垦区林区等区域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加快推进次、差路段整治提升,稳步提升路况服务水平。到2027年,农村公路优良路率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巩固提升自然村通硬化路成果。坚持规划引领,聚焦民生需求,着力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由县级政府统筹指导本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居民聚居区域道路硬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
(二)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1.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完善定期检测评定工作机制。及时整治新增危桥(隧)、承载能力不足桥梁,有序推进过水路面、渡口改桥等桥梁新建,合理提高重要桥梁、隧道等设施抗震设防等级和防洪标准。积极开展农村公路长大桥梁、跨铁(渠)桥梁等重要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动态排查,推进重点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公安厅)
2.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推动灾害频发区域基础设施技术等级提升,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实施灾害防治工程,增强路网韧性。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提升重点区域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
3.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加强重大隐患动态排查治理。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加强车辆检查维护和安全监管。督促邮政、快递等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工作,规范和优化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强化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农村客货运输安全规范运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公安厅)
(三)运输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1.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客运线路,适时调整通客车形式,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支持农村客运经营主体在群众居住分散、出行需求不足的偏远地区提供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鼓励农村客运经营主体采用移动终端、网站、App、电子站牌、服务热线等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线路及班次运行等客运信息查询和票款支付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引导县域内城乡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加强合作,实现设施、运力、线路、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推广农村客货邮适配车型,推动统仓共配,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快递进村,鼓励在邮政快递服务需求相对较少且多为小件、散件的地方开通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利用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递;在农村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需求相对较大或多为大件的地方,发展货运班车模式,畅通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农村交通运输领域新型运输方式和业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商务厅)
3.规范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规范邮件快件配送流程,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服务价格、投诉处理等要求,相关收费项目按规定明码标价、上墙公示。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制定统一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标志,规范客货邮站点名称、站内设施标牌及车辆外观标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
(四)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健全管理养护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健全组织完善、职责清晰、制度规范、治理高效的“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确保“路长制”高效运行。加强农村公路机构及其履职能力建设。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提升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推动资产数字化、管理精细化。开展“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推进路况自动化检测全覆盖,推广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提升资金安排、综合评价、项目库建设等方面大数据应用水平。鼓励应用绿色节能、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积极开展建设、养护技术研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3.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队伍建设,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公交站(点)、停车港湾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4.强化综合评价。完善“四好农村路”综合评价、通报反馈、激励奖惩考评机制,重点对建设养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路长制”实施成效等进行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地方给予政策激励;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地方进行约谈,视情扣减补助资金。(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五)出行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1.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加大养护投入力度,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加强修复性养护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有效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完善日常养护机制,加强路面保洁、路肩维护、边沟整治等,推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
2.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充分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和沿线闲置土地资源等,完善农村交通驿站、客运停靠站点、停车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加强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体系建设。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停车、购物、休闲、旅游咨询等服务。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引导标志标识,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3.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服务群众、便捷充电为导向,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在农村公路沿线、旅游景点、产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客货运输站点、养护场站、公路驿站等场所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
(六)和美乡村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统筹协调。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廊道绿化,鼓励引导在公路沿线农田种植适宜的特色农作物,打造一路一景的路田、路产融合带。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边沟整治行动,合理设置路肩林网间距,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路长制”实施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路域环境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加强承担村镇主干道功能的农村公路与供排水、管线、人行道等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加强古桥、古渡、古运河等交通历史遗迹保护开发,挖掘并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带动传统古镇、古村落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
(七)路产融合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农村客运、现代物流、邮政快递等一体化建设,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建立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机制,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周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需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通出入口,提升出入口连接道路技术等级,完善安防设施,推动乡镇便捷通高速。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销售特色农产品。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特色鲜明的旅游公路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拓展乡村旅游资源客运线路覆盖广度、深度,丰富城乡旅游出行服务供给。(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八)就业增收提升行动。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推广力度。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拓宽农民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增收。鼓励将村道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由沿线农民进行养护,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技术和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等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政策,支持“四好农村路”发展,安排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建管养运”融合协调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国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切块、建养统筹,奖补结合、先建(养)后补”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级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进度与补助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进度迟缓的单位核减补助资金安排规模,对长期滞后的项目收回补助资金。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力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差异化贷款模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灵活设定贷款期限,采取“先少后多”、“先息后本”、利率优惠等方式,加大农村公路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依法采取出让农村公路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相关产业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等方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开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提升农村公路项目用地、洪评、环评、水土保持等审批效能。将农村道路纳入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农村道路线位、点位,将农村公路骨干路网、县级客货邮站点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充分保障农村道路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宽度为8米及以下的农村道路建设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推广“路林共建”模式,有序推进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同建设,同步提升山区森林防火和运输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培训,鼓励专业技术力量下沉一线开展技术指导。
四、组织实施
省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协作,合力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各地要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