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西安样板


为实现《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的“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战略目标,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建成。

推动综合经济实力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方案》详细阐述了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1610”战略。

1个目标:即以全面建成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目标,推动西安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功能显著提升,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更加凸显,面向西北地区的综合服务和对外交往门户功能持续强化,维护西北繁荣稳定的战略功能日益突出。

6维支撑:即围绕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这一目标,构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六维战略支撑体系。

10大重点专项行动:构建大西安都市圈、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系统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增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塑造城市品牌、打造西安铁军。

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明确大西安都市圈边界

按《方案》,大西安都市圈由西安、咸阳部分区域及西咸新区为主组成。通过深化西咸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明确大西安都市圈边界,实施“北跨、南控、西进、东拓、中优”空间战略,打造大西安“三轴三带三廊一通道多中心多组团”的空间格局,提高空间发展的凝聚力。

加快功能布局优化与疏解,推动西咸一体化发展,增强主城区科技研发、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国际交往等核心功能,理顺开发区职能,完善阎良、临潼、鄠邑等副中心城市功能,形成“城市空间疏密有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空间布局,打造带动西北、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2020年确立国家中心城市基本框架

《方案》明确,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根据西安的现实条件,将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到2020年,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形成大西安都市圈,基本建立“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六维战略支撑体系,确立国家中心城市基本框架。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60平方公里以内(含西咸新区),户籍人口超过1200万,常住人口超过1500万,城市综合竞争力有效提升,产业规模和经济实力明显提高,经济年均增长8.0%以上,总量迈上万亿级台阶,在副省级城市中经济总量的排序提升至中位。

第二阶段:到2025年,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核心带动、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大西安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产业高端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关中平原城市群分工更加有序、协作更加高效。

第三阶段:到2035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创新型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日趋健全,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有效构建,引领城市群发展的一体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质量得到实质性提升,成为国家创新高地,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美丽中国”西安样板,全面建成代表国家形象、引领“一带一路”、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