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57号)要求,为加快补齐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的短板弱项,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doc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