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阜阳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建议》(阜发〔2020〕20号)部署和《关于加快建设“数字阜阳”的实施意见》(阜发〔2020〕14号)精神,为提高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稳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为民、便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为目标,着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政府服务协同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居民生活现代化、社区服务集成化,不断提高智能化、信息化给群众生活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力争到2023年,全市建成一批智慧社区示范点。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优化便民服务。立足社区资源条件和居民需求,从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事情入手,强化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突出急用先行、梯次推进、迭代更新。
2.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扩大政企合作、社会合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营模式。
3.坚持资源共享,推动平台整合。充分整合利用各级各部门在社区的信息化建设资源,推动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资源社会化、设施标准化,实现应用系统集成、数据资源共享和政务服务协同。
4.坚持务实创新,倡导安全节俭。树立现代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深度融合的创新思维,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展,不盲目贪大求全,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数据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智慧社区设施基础。积极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智慧社区综合平台。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台账管理系统,建立完善集社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慈善志愿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打造社区数字化综合平台,强化大数据的互联共享,实现多维度多层面的功能应用。进一步打破平台壁垒,加快推动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一门式办理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账,建设社区工作统一“云桌面”,促进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消除信息和数据孤岛。(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社区智能化水平。依托智慧社区信息系统、移动客户端,实现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村(居)务公开、民意表达、民主协商、邻里互助等线上线下互动,引导社区各类组织、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规范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积极推行社区“全科社工”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开放式办公、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服务模式。加快推进跨区域社区服务事项受理,实现跨区域通办和零距离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高社区管理精准化程度。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大力推进智慧政法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模块的应用,进一步向居民服务方面延伸,优化信息采集、问题受理、处置反馈、考核评价等系统功能。拓展网格员走访服务线路和定点签到、轨迹保存等功能,完善网格事项上传、分办等功能,确保网格服务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网格走访巡查机制和任务流转办理机制,进一步将日常工作数据引入对社区网格员的考评,如一门式受理工作的办结率,网格化管理的到位率,网格信息的更新频率,群众的满意度等。(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提高社区智慧服务水平。以现有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和全市“皖事通办”平台为支撑,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优化社区一门受理的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并将事项全部纳入“皖事通办”平台运行和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逐步丰富窗口端、电脑端、手机端、自助端和电视端可办理事项,完善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功能,进一步提升平台预约、查询、在线受理、办理、反馈、并联审批、协同办理、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水平,让群众真正体验到网上办事的便利性、实用性。(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建设智慧平安社区。以“雪亮工程”和社区综治中心为依托,在小区出入口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引导社区及小区物业开展小区(包括老旧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改造、升级,以及新建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探索利用APP、二维码、5G通讯、高清数字电视网络、人脸车辆识别等系统应用,实现视频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探索“物联网+”社区治理新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社区大脑”,变巡查发现、群众举报发现为传感器报警,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度。(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优化智慧医疗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平台与全市各大医院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完善预约挂号、缴费支付、报告查询等功能,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医指通”“一号通”“远程会诊”等设备,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让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检验、远程影像、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整合社区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公共卫生、签约服务等数据资源,加速推动健康医疗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利用,实现健康信息全网共享,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多样、高效、安全的智慧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提升智慧物业服务水平。结合社区条件合理确定物联网发展定位,有序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领域创新应用实践。力争实现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覆盖社区主要应用场景,如人脸识别、声纹认证、智能门禁、防火防盗传感器等,形成社区物联网设备接入和集成标准,为大数据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提供“智慧”设施支撑。将社区安防管理、物业管理、邻里社交等服务模块融合统一,包含可视对讲、视频监控、门禁控制、停车场、巡更、梯控、访客、消费等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共享与协同,通过智能技术提升业主生活体验与生活品质,使物业运维管理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试点安排
(一)申报确认阶段(2021年10月底)。各申报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以小切口形式选取确定试点内容,可邀请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参与制定试点方案,以推进重点项目试点运行为主要目标,梳理各类数据和业务,规范信息使用。市本级结合申报情况在总结借鉴首批2个省级智慧社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10月底前确定6-9个社区开展市级智慧社区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1月)。扎实推进2个省级和6-9个市级智慧社区试点,总结梳理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同步提升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结项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全面总结全市智慧社区试点经验和成果,建成一批智慧社区示范点,制定我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评价体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卫健、社保、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进入社区事务一门式办理平台,同时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数据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和推进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和落实试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将试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范围,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扎实推进和落实好具体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纳入“数字江淮”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及时建立协调机制,合力推动智慧社区整体设计和系统实施工作,有力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财力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有序参与相结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支持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基础上,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