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舟政发〔202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新时代增强人民体魄、增进身心健康的基础保障,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新时代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的关键抓手。“十四五”时期,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全民健身助力健康舟山和现代化海洋体育强市建设的关键作用,实现全民健身事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舟山实际,编制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坚持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加快完善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健康舟山、现代化海洋体育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多元协同与共建共享相结合。树立部门间、组织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全民健身协同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专业性,形成全民健身多元协同、共建共享新格局。

2.统筹兼顾与创新推动相协调。兼顾城乡、地域差异,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健身需求;从主要依靠集中资源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注重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

3.科技发展与智慧赋能相连接。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全民健身智慧赋能,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文化精神明显增强,重视健身、支持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亲民性、便民性、利民性显著提升,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建设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8人,创成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区)1个,培育一批优秀体育文化作品。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场地设施供给与管理。

1.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以标准化规范和引领全民健身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实施《浙江省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等省级标准。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积极对标《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健身气功站点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等政策文件,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2.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量提质。市、县(区)政府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各地公共体育“一场两馆”建设,编制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做好体育设施与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的结合文章,增加社区(村)室内体育活动场所,高质量实现社区(村)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广“公园+体育”“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新模式,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逐步提高配建标准。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推广装配式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路桥附属用地、建筑屋顶、老旧小区、老旧厂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嵌入式布局各类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设施。

3.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明确健身场地设施产权归属,保障社会参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加强老旧场馆的修缮、维护和改造升级。落实公共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职责,保障法定开放时间,履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实施优惠幅度不低于20%。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公办中小学校开放率达到100%。推动百姓健身房第三方机构运营模式,提高项目使用绩效。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各类健身工作室,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加健身活动。

专栏1: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强基工程”

         重点支持尚未建有公共体育馆、体育场的县(区)建设场地设施,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构建与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机制,满足偏远海岛体育场馆建设需求;通过预算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帮助渔农村新建或改扩建综合性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各级部门协同合作,摸清本区域体育场地设施短板,编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增加室内全民建设场馆建设比例。

        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新建绿道83公里、登山健身步道50公里、1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50个百姓健身房、20个足球场(含笼式)、健身路径300套(新建或更新)、智能健身路径150件。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10座,配套建设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器械类设施等公共体育设施。根据综合条件,逐步推进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建设。

(二)拓宽全民健身指导服务路径,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成效。

1.加强全民健身“双员”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体育组织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搭建组织框架,组建核心团队,引导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村(社区)干部、乡贤等人员广泛参与。继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锻造“海星团”骨干,推出一批品牌服务项目。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系统,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履职率。

2.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模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基层体育委员的业务培训和互动交流。深化体育公益志愿服务,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推进“体育进渔农村文化礼堂”,组织好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普及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开展线上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挖掘以舟山船拳为代表的海岛特色健身方法,构建有效性、实用性的科学健身方法库。

3.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区)两级体质监测网络,各级监测中心(站)为不同人群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健康指导工作,收集整理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数据,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提高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为全民健身锻炼提供标准支撑。

专栏2: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提质工程”

        构建柔性人才引进制度,扩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专业队伍。

        每年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复训不少于10期;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不少于15期;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人群不少于4000人次。

        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系统,社会体育指导员履职率不低于30%。

         构建形成总站-分站-片区-村(社区)四级联动、自上而下的基层体育委员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

(三)健全规范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

1.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体育总会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根据县(区)、乡镇(街道)的人口规模,原则上实现县(区)“1+25”(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组织模式、乡镇(街道)“1+8”(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和8个以上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组织模式全覆盖,发挥基层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社团、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等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形成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引导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健身团队等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

2.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培育发展各级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等民办非企业组织,积极推动体育社会团体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高3A等级覆盖率,树立5A等级体育社团标杆。健全权责明确、运作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体育社团依法依规独立运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采取项目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组织造血能力和健身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的专项培训,确保其活动开展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3.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确保公平公正、有效有力。积极开展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推广工作。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展设立专职秘书长和组建经营实体试点工作,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支持,提升服务创新能力。

专栏3: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在乡镇(街道)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760个。培育新增各级体育社会组织30家,体育社会团体“3A”以上达标率达到60%,“5A”以上达到15个。

(四)打造立体化体育赛事体系,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实施质量。

1.打响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积极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乐于参与的赛事活动平台,继续办好第四届省海洋运动会、全民体育生活节、美丽舟山千里行、“约定海那边”徒步、全民飞镖嘉年华、群体机关联赛、健身气功站点联赛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组织落实好省体育大会、生态运动会、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基层选拔赛,创新举办拔河、街舞、动感单车、皮划艇、桨板等特色赛事,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继续扩大以舟山群岛马拉松、环舟山自行车骑游大会、舟山群岛铁人三项赛、帆船拉力赛等为代表的赛事综合效应,助推打造“中国海岛赛事之城”。

2.打造全领域全覆盖体育赛事体系。积极培育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自行车等大众体育赛事,促进击剑、攀岩、街舞、航模、海钓、智能体育等时尚体育赛事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体育赛事联动,促进自行车、毽球、户外登山、沙滩足球、沙滩高尔夫等赛事的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原创品牌赛事。大力发展风筝、船拳、龙舟、滑泥等民间、民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

3.创新引导线上赛事活动新模式。依托互联网、5G、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将传统赛事活动与线上赛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体彩公益慢跑、百姓健身房线上跑步赛、自行车云端赛等赛事,推动网络健身活动形成新业态。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活动,丰富居家健身活动内容选择,引导体育达人参加健身直播活动,形成常态化发展机制。

4.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赛前控制、赛中监督和赛后评估体系,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问题处理机制,制定实施赛事活动遭遇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专栏4:全民健身海洋体育赛事“品牌工程”

        培育海洋体育IP赛事,凸显“海洋”“海岛”“沙滩”特色,策划组织具有海洋文化内涵的全民健身特色赛事,形成“一地一品”的全民健身多元纵深发展新格局。

         重点办好浙江省海洋运动会,继续办好舟山群岛马拉松、环舟山自行车骑游大会、“神行定海山”徒步大会、海钓邀请赛、沙滩足球锦标赛、运动风筝节、铁人三项赛、划骑跑三项赛、飞镖公开赛、帆船跳岛拉力赛、海岛斯巴达勇士赛、华东地区公路自行车赛和长三角万人徒步大会等具有地域特色、海洋文化、重大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有效拉动全民健身。

         加快引流国内体育赛事公司,通过专业品牌、专业团队运营,实现扩规模、增效益、强特色、树品牌的目标。

(五)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全民健身融合纵深发展。

1.深入实施体教融合发展战略。保障学生校内、校外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各1小时,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组织青少年冬夏令营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大中小学运动队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学校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构建常态化、标准化、专项化考察机制,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纳入政府学校教育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体育考试改革,实现体育科目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双纳入,科学设置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逐步提高分值,丰富选考项目,将游泳列为必考项目。整合学校优质资源,以共建、联办的方式支持新型体校建设。

2.深入实施体卫融合发展战略。大力推广健康新标准,宣传“运动是良医”理念,倡导人民群众加强主动健身,推进健康关口前移。组织开展运动促进健康体卫融合专项服务工作。依托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加强运动科学研究,促进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探索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范围。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科学健身指导。举办“残健融合”的体育赛事,开展康复体育进家庭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运动医学和康复中心等体卫融合实体机构。编制运动预防慢性病技术指南,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运动干预。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培养。

3.深入实施体旅融合发展战略。依托独特的滨海文化和体育旅游资源,实施“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水上休闲运动特色培训基地、户外露营基地、登山健身步道、沙滩场地设施、运动驿站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全域户外运动休闲产业带。积极发展海上运动、海岛拓展、马术击剑、运动康复、运动膳食等消费新场景,培育体育消费新模式。建设体育网络生态圈,将体育活动转变为旅游吸引点,重点发展以研学游、体验游、赛事游为主导的融合型产品,做好周边产品的串联开发推广。围绕“一市多品”“一区一品”目标,构建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海岛赛事体系,持续推进海上体育赛事集聚地建设。

4.深入实施文体融合发展战略。重视对海洋体育文化、海洋民俗体育活动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与推广创新工作,加大对船拳、套缆绳、爬桅杆、赛龙舟等海洋民俗体育活动的推广,讲好海洋体育故事。组织创作具有时代特征、体育内涵、舟山特色的海洋体育文化作品,通过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动漫等载体进行全面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竞技英雄”等评选活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弘扬体育拼搏精神。

专栏5:全民健身纵深发展“融合工程”

        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新增15家以上,培训一批足球骨干教师,总数不少于100人。

        依托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设立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中心6个以上。推行“家庭医生”等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科普知识的交叉培训。

         培育1个省级运动休闲基地、2个省级运动休闲特色乡镇,建设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

         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体育内涵、舟山特色的海洋体育文化作品。开设《体育朋友圈》等专栏节目。

(六)推进体育改革争先创优,实现全民健身“四化”建设。

1.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构建“数字体育”整体智治体系,提升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整合健身场地、赛事活动、健身指导、体育组织、体质监测等便民事项,接入“浙里办”和支付宝等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一站式”服务应用。加强全民健身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医疗、教育、国土等跨领域的大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决策科学化、精准化和协同化水平。

2.加强全民健身智慧化改革。实施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场景体验全覆盖,改善运营效率。根据全民健身意见反馈,精准推送全民健身服务,满足公众个性化与多样化体育诉求。拓宽可穿戴智能设备、虚拟VR等在全民健身服务中的应用范围,推进智慧健身器材、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馆建设。强化赛事智慧管理和科技应用,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通过赛事直播功能,实现场外群众互动参与。

3.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市场化改革。完善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完善以市场为主的办赛机制。

4.加速全民健身一体化发展合作。积极响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体育发展合作,在体育赛事共享、公共体育服务同城化、体育训练协作、体育人才流动、体育组织合作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合作。

专栏6:全民健身改革创新“攻坚工程”

        探索建立“全民健身运动码”,结合积分等级划分,构建个人“运动成就”系统,激发群众运动参与热情。

        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实施快捷服务、便民服务、公益服务、智慧建设、环境改造、硬件改造、运营管理、文化氛围等八大提升计划。

        合力打造杭宁绍舟“时尚赛事与消费创新都市圈”,积极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和海洋体育全域体验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二)健全政策扶持。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发改、财政、资源规划、体育、税务等部门强化协同,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开发运营、体育产业项目投融资、重大赛事落地等在规划立项、土地指标、资金保障、税收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体育保险相关产品。

(三)加大宣传推广。构建全民健身全媒体传播格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实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全民健身在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加强对群众身边典型人物、典型故事、典型项目传播,树立基层健身榜样,提高公众健身意识,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绩效评估。制定专项评估计划,结合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科学衡量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注重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并适当增加权重。结合现代化海洋体育强市建设,梳理全民健身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全民健身发展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