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嘉府发〔2021〕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嘉定区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21]8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嘉定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重要承载区、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等目标,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本区现有体育场地面积748.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4.08平方米;可利用体育空间面积29.39万平方米。

(二)本区常住人口183.4万人(2020年),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32.74万人,14岁以下常住人口17.99万人;下辖3个街道、7个镇、1个工业区、1个菊园新区。全区共有市区级体育中心3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1033个、市民球场4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1个、市民健身房16个,市民健身步道126条,市民游泳池7个。

(三)健身设施存在的短板。一是总量有待增加。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目前暂列全市前列,但除F1赛车场和高尔夫球场等专业场地外,实际人均可利用面积尚显不足,需根据区域人口增长数量持续加大体育健身设施的供给。二是分布有待均衡。本区北部一些区域的体育场馆设施相对较少,市民缺乏就近就便的健身场地;市、区、街镇三个层面的体育设施有待完善形成功能互补、衔接配套的完整体系和服务网络。三是结构有待优化。本区室外体育设施较多,室内体育设施偏少;能开展多个运动项目的街镇级综合性体育场馆即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设施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市民高品质、多样化的就近健身需求。四是管理有待提升。区、街镇、村居三级场所设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陈旧老化问题;体育设施的智能化建设滞后、管理服务有待提升,市民便利度、体验感还不够强。

二、建设目标

围绕构建“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倡导“天天想健身”的现代化生活方式、培育“人人会健身”的高水平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身设施更加便利可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扩大,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5年,新增健身设施总量约22万平方米,新(改)建体育健身设施项目1000多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街镇基本覆盖率达到100%,市民益智健身苑点达标率达到100%,市民健身步道公里数超过100公里,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2平方米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新(改)建区级体育场馆2个。新建1个区都市运动中心,设置体育项目种类10种以上,总面积2万平方米左右。升级改造嘉定体育场。

(二)新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7个。新建南翔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等7个街镇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基本实现街镇全覆盖。

(三)新建及升级改造体育公园3个。升级改造嘉定新城紫气东来体育公园、菊园新区北水湾体育公园,新建苏河北岸(体育)公园。实现体绿融合,方便市民健身休闲。

(四)新(改)建市民健身步道35条,30公里。在公园、绿地、沿河、沿湖等区域推进市民健身步道的建设,至2025年末市民健身步道公里数超过100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

(五)新(改)建市民多功能运动场30个。加快现有场所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按要求确保新建居住社区至少配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

(六)新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6个。结合市民健身中心、智慧健康驿站、我嘉邻里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嵌入式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推进“一站式”的运动康养服务。

(七)新(改)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864个。逐年开展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微更新,至2025年末全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达标率达到100%。

(八)推进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在农村地区新建28条市民健身步道、10个市民球场、57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按要求,至2022年末实现涉农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2平方米以上(已提前达标),“一道、一场、多点”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九)推进体育设施建设的复合利用。引导社会参与57个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项目的建设,新建开放23所学校体育设施、66个我嘉邻里中心、6个市民健身驿站、2个智慧健康驿站等。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年度任务。结合“十四五”规划,根据本计划区相关部门、各街镇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区体育部门牵头制定本区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街镇)

(二)加强规划融合。做好本区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间资源和可复合利用设施资源,统计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并制定目录或指引,并结合体育设施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会同区规划资源部门编制体育设施相关专项规划,支持体育设施资源向新城、大型居住社区、产业园区等倾斜,打造高品质体育服务设施集群。(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

(三)整资源倡复合。整合本区文化、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推进都市运动中心、社区市民健身中心、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市民健身驿站、智慧健康驿站等复合型体育场所建设。结合生态空间、郊野公园、江河沿岸、路桥附属、建筑屋顶等区域,因地制宜嵌入式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避难(险)方面的功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总工会、各街镇)

(四)落实社区配套。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有关规划、建设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相应环节征求同级体育部门意见,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须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嵌入式建设“我嘉邻里中心”体育健身设施,满足社区居民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体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地区办、各街镇)

(五)完善农村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体育设施服务供给。以村庄布局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为引领,各涉农街镇要积极推进农民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丰富体育健身设施内容,完善体育健身功能,增进科学健身手段,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六)鼓励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健身设施建设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支持建设多功能、多用途、可转换的室外健身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所导入大数据、云转播、VR、AR等科技元素,构建体育健身新生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委、各街镇)

(七)提升智能服务。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及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健身场地深度应用,为市民提供更加智慧、舒适、科学的运动体验。充分运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据库,精准把握市民健身需求,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需匹配度。(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镇)

(八)支持社会参与。通过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复合利用等方式,发挥好市场作用,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并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覆盖广泛的高品质运动空间。促进体育新空间、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体育局、各街镇)

五、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将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强化体育、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财政等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十)加大政策落实。各部门要加快制定出台文件明确相关计划、细则、标准,完善各类引导和鼓励政策,促进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体育设施。要建立稳定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给予经费保障。要确保建设用地供给,严格执行居住区公共设施服务配套指标有关规定,确保市民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街镇)

(十一)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在符合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体育设施创造宽松环境。体育、规划资源、应急、建设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协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各街镇要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推进健康关口前移,讲好体育健身故事,不断提升市民体育健身素养。及时总结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加大推广力度,营造“健身即时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