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虹口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21〕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健身设施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创新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体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创造新时代上海体育发展贡献更多虹口力量。
二、发展现状
(一)本区现有体育场地面积666,971平方米,人均可使用体育场地面积0.88平方米(可利用体育场地面积0.15平方米),可利用体育空间面积68,405平方米(包含可利用的体育用地,可利用的各种属性土地、建筑物及建筑物附属空间)。
(二)2020年本区常住人口75.75万人,下辖8个街道。全区共有社区市民健身中心3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433个、市民球场24片、市民健身房2个、健身步道32条。
(三)健身设施存在短板。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足。截至2020年末,虹口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88平方米(含可利用体育场地面积),远低于上海市人均2.4平方米的平均水平。体育场地类型南北分布不均,以虹口足球场为界,南部地区(嘉兴、北外滩、川北等街道)商业休闲类场地较为丰富。北部地区(江湾、凉城、曲阳等街道)居民住宅密集,体育场地以健身路径和社区场地为主。
体育场地类型结构失衡。目前全区内虽然拥有各类体育场地1,290个,能够开展45项不同类型体育运动,但是场地类型高度集中,仅健身苑点、健身步道、健身房、篮球场、乒乓球馆、游泳馆、网球场、综合馆、羽毛球(含综合馆、篮球馆等开展羽毛球运动的场馆)和足球场10个类型的体育场地数量超过10个,冰雪体育设施较少。室外体育设施偏多,室内体育设施偏少。能开展多个运动项目的社区市民健身中心以及足球、网球、羽毛球场地等设施类型比较缺乏。且部分场馆因在学校内,不对公众开放。居民多样化的体育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公共体育设施智能化程度亟待提高。目前我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还是以传统建设和维修为主。体育设施(场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在管理上,无法及时反馈设施使用频次,器材损耗情况;在功能上,健身与指导脱节,无法通过市民主动提供并获取健康数据,指导市民科学健身。市民健身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建设目标
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扩大,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到2025年,新增体育场地面积56,000平方米,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98平方米(含可利用体育场地面积),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实现基本全覆盖,建成都市运动中心(USC),统筹利用文教体医养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应开尽开。
四、建设任务与五年行动计划
(一)确保“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落地。
1.虹口少体校训练馆修缮。针对少体校开设羽毛球、乒乓球、击剑、体操等训练项目,进一步合理布局,完善功能配套,满足青少年体育训练和训练之余部分项目向市民开放。修缮项目总面积约4633.8平方米。
2.彩虹湾市民健身中心建设。为了满足彩虹湾区域大型聚居区的配套需要,引导开发适合当地居民的大众健身休闲市场,将在彩虹湾建设彩虹湾市民健身中心,大力发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等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基础项目。该项目预计于2021年第四季度竣工,总面积约3300平方米。
3.北外滩市民健身中心建设。为了丰富北外滩地区文体设施,将着力打造位于虹口区314—05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配套北外滩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包括长50米、宽25米具有10条泳道的游泳馆和适合开展网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综合馆。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5月竣工,总面积约7450平方米。
4.凉城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建设。利用麦德龙搬迁后的059—02地块,配套建设凉城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打造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等多功能一体的体育综合场馆。该项目预计于2023年底竣工,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
5.启动虹口足球场升级改造。在已开展虹口足球场规划设计国际招标的基础上,对标国际化专业足球场标准,立足满足国际一流专业、职业赛事要求,从外观、功能、座位数、周边商业配套和交通网络组织等方面启动全面改造升级和优化。
6.启动研究虹口体育馆升级改造。聚焦室内冰上项目、五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专业精品赛事,同时满足群众日常全民健身需求,启动研究对虹口体育馆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7.启动北外滩综合体育设施建设研究。根据北外滩新一轮规划,启动北外滩综合体育设施项目研究,结合“一江一河”沿岸等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与北外滩区域定位、与上海市体育场馆布局相匹配的体育综合体,培育能满足诸如冰上项目的特定人群需要的中高端体育休闲市场,实现水岸生活与水岸文化融合,规划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体育设施建设。
8.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完善“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配套新建、改建社区体育设施,“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不少于100个,市民球场不少于10片,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12条,总长度不小于5公里,结合绿道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域慢行健身步道体系。新建改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遵循“以人为本、就近就便、高效适配、布局均衡”的原则,“十四五”期间实现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基本全覆盖。严格按照《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中提出的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者室外。设置在室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对于辖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区的配套体育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对标、对表《上海市虹口区单元规划(2019—2035年)》,保障涉及8个街道共28处体育设施的设置或置换落地。
9.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设置导则(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8〕153号)的要求,在和平公园等公园、绿地改建过程中,增加、调整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增加园内体育场地面积、丰富体育设施类型,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活动、产业经济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实现“体绿结合”,方便市民健身休闲。
(三)“体育+”复合利用项目建设。
10.打造白玉兰广场都市运动中心(商区型),常设网球、足球、攀岩等项目场地,开展垂直登高、击剑、网球、羽毛球、路跑、足球、篮球等各类观赏型、体验式体育项目和赛事。
11.推进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5个。参照运光新村乐活空间的试点经验,探索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新改扩建闲置空间,建设3—5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运动健康服务。因地制宜做好市民健康驿站—职工健身驿站规划建设工作,加强职工体育服务,促进职工体质健康。试点建设市民健身驿站不少于2个。加强体医结合,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和“体医联建站”的建设及日常运作。将体质监测与医学体检、中医养生相结合,打造虹口区首个“‘国医强优’体医结合示范基地”。
12.增加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小尺度广场的体育设施供给,充分利用城市空地、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地下室、建筑屋顶等“金角银边”,布局体育设施,构建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遵循依法使用、安全可靠、公益便民的原则,在不改变和影响设施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对合适的民防设施进行功能升级,嵌入体育功能,用于补充市民体育生活服务。
13.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应开尽开。建立健全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配合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多部门协作机制。坚持应开尽开,有序推进。对于不满足开放条件的学校和室内体育场馆,在确保学校财产、师生和健身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周末、寒暑假等无教学任务的时间段向社会开放的可行性。
14.提升健身设施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及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场馆官网、APP、第三方平台等终端以及线下自助系统服务功能,实现线上查找、导航、预订、支付、报修等功能。配合市体育局推广场馆智能化建设标准,推进智慧场馆改造,实现对场馆能耗、消防、灯光、重要设备及环境的实时监测,提升场馆智慧化水平。推广完善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等体育领域智能化场景应用。
五、职责分工
区体育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本区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按本行动计划和具体任务要求落实有关项目并分年度实施。
区规划资源局配合研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用地,结合《上海市虹口区单元规划(2019—2035年)》,在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衔接,明确布局、要求和指标,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审批的业务指导等。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把补短板项目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区财政局负责明确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中区体育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财力配比,足额保障本行动计划涉及项目资金,并同步推进及时拨付。
区商务委与区投促办负责排摸商务楼宇与商场等建筑中,在合规的前提下,可供设置“健身区”和放置体育器材的消防层、闲置角落等区域,并探索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结合“美丽家园”工程建设,做好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多功能运动场的新建、改建。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落实绿道选址并落实建设工作,并做好公园、绿地等场地复合利用建设体育设施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配合做好为条件成熟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场所配置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等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做好智慧健康驿站运营开放工作。
区民防办负责排摸可供市民健身的民防设施场地,并对相关场地的改建和器材管理提供指导意见。
区总工会负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市民健身驿站—职工健身驿站规划建设落地。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相关工作,推动学校场地进一步向社会安全有序开放,弥补社会体育设施的短缺。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挖掘存量、落实场地、配合推进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新建改建、固定资产调拨、后续管理运维等工作,实现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全覆盖,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市民健身驿站试点建设,提供可利用体育场地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做好体育健身设施管理顶层设计,强化体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和重大工程项目,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年度跟踪和监测规划执行情况。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体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视评估情况,进行动态修订和调整。
(二)落实支持政策。
建立稳定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制定针对商务楼宇、产业园区闲置区域用于健身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细则,完善各类引导和鼓励政策,促进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体育设施。对于楼顶、民防设施、桥洞等特殊区域,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场地使用管理办法,在确保市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放。确保建设用地供给,严格落实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确保群众健身类公共体育设施与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及时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公共体育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建设标准要求,具备条件的,要通过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
(三)优化空间布局。
积极开展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研究,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结合城区改造、商业地块开发和区域业态调整等,积极布局建设一批公共体育设施,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针对本区土地空间资源紧张的实际,结合体育企业和项目发展的阶段特点,以叠加体育要素为主要突破口,寻找各类园区、企业和项目实现创新驱动、差异化发展的多元载体空间,为新兴体育项目的落地发展提供保障。
(三)增加体育经费投入。
建立形成多元融合的体育经费来源机制和全方位、立体化的体育事业财政支持体系。对于重大项目专项经费,要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体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扩展资金来源渠道,充分挖掘体育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发挥市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和助推体育发展,有效拓宽体育资金来源渠道。
(四)建立体育发展评价反馈机制。
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和评价反馈工作机制,组织中期评估工作,并视评估情况进行动态修订调整,确保“补短板”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实现。进一步加大与外部专家智库的协作力度,集思广益,提高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