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杨府发〔202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2021年6月15日区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杨浦初步建成“四高城区”的重要五年。为指导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坚实推进人民向往的生态之城建设,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期间,本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杨浦创新城区建设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1.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取得突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实施中小燃油(气)锅炉NOx排放治理,基本实现锅炉提标改造全覆盖;累计完成36家企业和2家液散码头储罐的VOCs治理。试点推进大学路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深化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落实各类工地和搅拌站、堆场在线监控点位110个,应用扬尘在线监测APP平台,持续推进扬尘防治第三方量化评估。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测、监管。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强化“水岸联动、系统治理”,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渔人码头“雨水花园”等示范性项目;开展小吉浦河污染成因分析和虬江生态调查研究;全面完成377个雨污混接点改造,试点推进2个市政泵站放江入河污染监管控制等。沟通新江湾城水系,增加河道面积。实施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达到消除黑臭和劣Ⅴ类水体目标。杨树浦港被评为“上海市最美河道”,嫩江河被评为“上海市最佳整治河道”。完成30家加油站的双层罐改造或防渗层建设,防范地下水污染。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围绕“建立机制、摸清家底、试点修复”,累计完成污染场地初调75块、详调29块、风险评估26块,试点土壤修复2块。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攻坚战。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全程管理体系,实现全区居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区完成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1139台。建立杨浦特色的“互联网+”智能回收模式。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取得突破。大定海排水系统建成投用,实施松潘、丹东、民星南等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启动大武川调蓄池建设;完成8000吨/年通沟污泥处置站建设。初步完成滨江公共开放空间绿地建设,改善内河景观生态和滨水公共空间,完成杨树浦港景观样板段一、二期建设。

2.绿色高质量发展初见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累计完成20家“三高一低”企业的结构调整,推进搅拌站及码头堆场的关停和转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不含烟草)比重达到86.3%,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分别为12.8%和16.2%,以创新经济为引领、服务经济为核心的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能源结构优化方面,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综合应用,杨浦滨江挂牌全市首个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试点(更新城区类)。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6.57%。重点区域整治与建设方面,完成蒋家浜、唐家塔、控江路等区域的“五违四必”整治。全面完成滨江南段5.5公里贯通,实现从“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的转变。完成四平路街道鞍山四村第三居民区、延吉新村街道延吉七村、新江湾城街道东森-涵碧-尚浦-仁恒社区群低碳社区创建,持续推动滨江南段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3.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组建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以辐射安全管理、环境风险源安全管理和危废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有效防范环境安全风险。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建成全市首创区环境监测站线上VR展厅,开通环保“两微”平台和杨浦环保APP应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4.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2.59%;AQI优良率为89.6%,较2015年上升27.82%。地表水水质大幅改善,2020年,11个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0年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77.64%,超过“十三五”预定目标。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二级

评价指标

单位

属性

“十三五”目标

2020年完成情况

生态布局

布局优化

总生态用地比例

%

预期性

≥15.5

19.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3.79

3.79

生态经济

结构优化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含烟草)

%

预期性

86

86.3

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预期性

43.8

43.9

节能减排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约束性

≤66.16

64.92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

%

约束性

15

26.57

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下降率

%

约束性

15

29.57

主要污染物减排(COD、NH3-N、NOX等)

吨/年

约束性

市下达

完成

生态环境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

%

预期性

80左右

89.6

区域降尘量

吨/平方公里

约束性

≤5.0

4.4

PM2.5年日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37

31

PM10年日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70

48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市控断面)

%

约束性

100

100

生态人居

绿色建筑

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

万平方米

预期性

累计≥60

250.94

实施立体绿化面积

公顷

约束性

12

15.36

绿色出行

轨道交通线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预期性

0.54

0.54

绿色生活

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

约束性

市下达

完成

生态机制

科学执政

生态文明占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权重

%

约束性

10

10

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

预期性

3

3左右

公众参与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

预期性

≥70

77.64

 

 

(二)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杨浦以建设新时代人民城市标杆为引领、“四高城区”开局起步建设的重要五年。这一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多重机遇和挑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我国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改善水平不够高、工作成效不够稳、涉及领域不够宽、治理范围不够广等问题;通过末端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空间越来越小,新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需要努力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的新路径。二是“四高城区”建设提出新要求。杨浦在创新城区的建设中,传统工业与先导优势产业并存、城市旧区与世界级创谷和国家级创新发展区并存,“西中东”发展不均衡问题仍较突出,要求杨浦在迈向“四高城区”尤其是高品质生态生活融合区的征程中,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上海“一江一河”沿岸功能提升的背景下,率先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步推动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与此同时,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一是生态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大气环境质量中,PM2.5浓度与发达国家同类城市、上海市2035年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臭氧和氮氧化物等复合型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河道治理尚未长治久清,水质不稳定达标现象较为突出,境内水体出口断面水质劣于进口断面,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历史遗留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压力较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成为居民投诉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前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城市更新建设的环境压力尚未根本扭转。“十四五”期间,杨浦区仍处于大建设大开发的城市快速更新期,交通建设、区域成片开发与城区旧改拆迁等可能引起较大的环境噪声、扬尘污染、能源消耗等资源环境压力;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湿垃圾数量将持续增长,资源化利用水平不足。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仍存在短板。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结构老化、排水系统截流和调蓄能力偏低、泵站放江污染影响河流水质等问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还不够完善;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危废的收运成本较高、出路较难;生态空间增长潜力有限;滨水沿路生态廊道的开放性整体不足,生态服务功能不足。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不足;有限的环境执法资源短板凸显,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尚未压实;部门协同、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建设“四高城区”的总体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筑底、绿色转型的高品质生态生活融合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突出底线约束,强化源头防控,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坚持“三个导向”,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立足于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

坚持“三个治污”,精细管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发力、依法推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效率稳步提升。

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统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碳达峰行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升,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初步建成高品质生态生活融合区提供支撑。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杨浦目标全面实现。

2.具体指标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大气六项常规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85%左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市相关要求,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达到80%左右。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9平方米。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相关要求;碳排放总量提前实现达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完成市相关要求。

 

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

属性

环境质量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5

约束性

2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

%

85左右

约束性

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市下达

约束性

4

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5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保持稳定

约束性

6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

%

80左右

预期性

生态环境治理

7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约束性

8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5

约束性

9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3.9

约束性

绿色低碳发展

10

主要污染物减排

市下达

约束性

11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市下达

约束性

12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

市下达

预期性

 

 

三、大力促进绿色转型,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

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力争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动。

(一)努力实现碳排放提前达峰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现建筑能耗监测在线率大于90%;协同城市更新提升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探索建立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机制。强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优化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审计及合同能源管理。着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全面推广太阳能利用,加快推动光伏在工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应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至2025年,符合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100%,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上海市下达目标。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配合落实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在环境统计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调查,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推动碳排放单位核查和生态环境监管融合。建立碳排放管理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统计工作。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推动新建及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进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工作。持续开展绿色施工及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将低碳理念融入滨江中北段规划与建设中,持续推进滨江南段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二)加快产业和交通结构优化调整

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贯彻落实“三线一单”分类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持续推进军工路沿线堆码站退出,加大滨江中北段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业的调整力度,推进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转型,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聚焦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全力推进滨江、大创智、大创谷和环同济等重点功能区建设。至2025年,力争完成5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推进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依托同济科技园、节能环保科技园等主要载体,引导新能源技术研发、海绵城市与生态设计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发展,引进发展环保服务总承包商。依托环同济环保产业联盟与区校合作平台,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培育亿元以上产值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分层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推动碳资产管理、碳核查等低碳服务业发展。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公交和慢行交通系统。推进公交枢纽有效利用,加快建成三门路、爱国路公交枢纽,逐步增加秦皇岛路公交枢纽进驻公交线路。探索公交枢纽一体化设计发展模式,结合滨江中北段控规编制,优化公交枢纽布局。提升公交站点300米人口覆盖率,实现新建轨道站点50米半径范围内地面公交服务全覆盖,打造以慢行为主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示范区域。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系统,研究滨江沿线水陆联动交通发展,打造高品质滨水生态慢行空间。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公务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大型载重货运、环卫、工程车辆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明显提升。新建停车场100%配备充电设施,新建小区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按照一类地区不少于15%、二类地区不少于12%的要求安装充电设施。根据市下达标准、结合具备条件的开发项目同步建设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

(三)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

推进重点领域绿色生活创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生态设计和绿色消费理念,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的替代产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四)高标准建设滨江发展绣带

推动滨江南段从“工业锈带”转变为“生活秀带”和“发展绣带”。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生态底色靓丽的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依托杨浦大桥公园、复兴岛、共青森林公园等,串联打造生态走廊。到2025年,杨浦滨江南段新增绿地15公顷。探索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低碳示范与推广。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三星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深化区、校、企“三区联动”发展,建设上海“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生态园。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着力巩固前期污染防治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系统保护、源头防控、协同治理,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天蓝水清土净的生态环境。

(一)大幅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源头截污为根本,加强水岸联动,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和提升河道水质并重。试点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泵站放江管控、结合活水畅流,力争杨树浦港、东走马塘和虬江等水质稳定达标;通过雨水泵站改造和水生态修复,实现小吉浦河水质显著改善。

1.全面保障饮用水供水安全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完成杨树浦水厂的深度处理工程。推进实施供水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2.完善市政管网收集能力与运维水平

增强排水系统输送调配能力。进一步完善分流制排水系统的污水管网,结合城市更新和道路工程同步新建、改建排水支管网。建立管道、泵闸等排水设施周期性检测制度和更新改造,加大对老龄管道、缺陷管段实施修复或翻建,提升排水系统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排水管网监测维养全覆盖。探索区区合作,统筹推进河道淤泥与通沟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探索制订区级通沟污泥处置规范。

3.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初雨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试点与逐步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实施大武川雨水泵站截流调蓄工程。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进一步推行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企事业单位混接等雨污混接排查及改造。研究市管市政泵站运行优化措施,加强包括进水口垃圾拦截、一体化净水设备等泵站出水控污措施,减少泵站放江量。结合水生态修复技术,降低泵站放江的水质影响;加强放江水质监测。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建筑小区类、公园绿地类、道路广场类和河道水系类等四大类项目建设,重点提升滨江南段、新江湾城等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的显示度和示范效应。加强海绵城市项目的运维管理与绩效考核。到2025年,40%以上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加强河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查、测、溯、治”要求,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诊断与分类整治。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配合市局建成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

加强沿江沿河码头水污染防治。建立沿江沿河码头堆场联合整治机制。推进相关码头企业配备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或与有接收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接收单位签署协议,提供配套接收服务。督促码头落实企业责任,通过设置告知牌或发放告知单,主动告知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信息,为有需求的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系连通,河湖水面率只增不减。研究小吉浦(南段)断头段与虬江水系沟通的可行性。深入落实骨干河道“一河一策”,通过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改善虬江、小吉浦等内河水质。对区内骨干河道不定期实施生态疏浚,加强杨树浦港等内河水系生态长效管理。试点新江湾城水系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经一河、纬六河范围的雨污混接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滨河生态景观建设和既有生态浮岛维护。强化公园湖泊的水生态治理,开展骨干河道生态健康评价。

(二)深化大气环境保护

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移动源、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探索社会源治理模式,强化联防联控、精准施策。

1.深化VOCs污染防治

实施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或减量替代。完成新一轮VOCs治理“一厂一方案”实施落地。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定期更新企业VOCs排放清单,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

深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储存、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排放源实施管控,进一步规范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和台账记录,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2.加大移动源污染控制力度

继续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控制。加大高污染车辆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基本完成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持续推进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查油品质量超标现象。

强化机动车污染监控。健全机动车污染监控协调机制,推进部门间数据源的互联互通。加大军工路过境柴油货车的执法力度。加强区内物流和大型商圈移动源入户监督抽测频次。配合推进区内注册重型柴油车的远程在线监管。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的长效管理制度。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以建筑及市政施工机械和场内机械为重点,鼓励56kW以下中小功率的机械通过“油改电”替代更新。推进56kW以上国二和国三机械的尾气达标治理。配合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远程在线监管。

3.持续推进扬尘治理

持续深化各类扬尘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道路清洁保洁,到2025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冲洗率95%以上。加大建筑工地、市政道路等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拆迁扬尘、渣土运输扬尘的治理力度,推进修缮现场封闭式作业,加强对修缮工程的过程管控。持续推进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分析与执法利用。研究扬尘污染防治纳入“一网统管”平台的网格化治理模式。

4.深化社会源废气治理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推进大型商圈、新建产业功能载体的餐饮业集约化管理模式,油烟未集中收集排放的区域开展烟道改造和集中处理,持续推进城市综合体、餐饮集中区的油烟第三方治理。

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监管机制。新改扩建加油站和储油库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成杨浦油库底部装油方式改造,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

持续推进汽修行业废气治理。持续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喷涂、清洗和调漆行为。完成汽修行业优化提标整治,实现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绿色升级改造,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

其它废气治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雨污水泵站的臭气治理。

(三)持续推进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土壤(地下水)环境以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实现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土壤修复新模式。

1.提升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水平

持续完善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机制。定期更新和完善疑似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在产企业加强土壤污染预防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企业义务。结合城市更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治理修复,清洁一块、开发一块,跟踪管理调查治理地块档案。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2.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配合全市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联动监测网络。持续推进加油站、垃圾中转站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地下水防渗改造。到202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1.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提质增效。加大净菜上市力度,探索大型菜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置。试点大型消费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商品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在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通过智能分类、GPS定位等措施,实现从分类、收集、运输到处置的智慧化监管,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分类责任全程追踪溯源。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达标。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95%。

2.完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分类转集散体系。提高沿街商户垃圾分类收运实效,规范居民区和单位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完善大件垃圾收运管理;加快推进固废减量化项目(装修垃圾分拣中心),鼓励采用机械化分拣工艺,提升中转分拣能力。

3.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高垃圾分类利用水平。积极培育“互联网+”回收模式。指导回收企业完善再生资源物流运输体系,加快可回收物“点站场”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4.强化固体废物风险管控

加强湿垃圾运输车辆的密闭性改造,推行泥浆源头干化管理。全面落实危废电子联单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落实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实验室废物安全处置主体责任。加强环评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论证。强化危险废物产生的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联合监管。研究区级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或区区协作平台,完成19张床位以下(含19张)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收运体系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五、提升绿色生态品质,保障城市环境安全

更加注重生态资源空间布局、生态品质和效益的提升,营造出门见绿见景的品质生态环境。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加快构筑一带(黄浦江滨江绿带)、三廊(杨树浦港绿廊、虬江-东走马塘绿廊、复兴岛运河绿廊)、多园(杨浦公园、黄兴公园和江浦公园等公园)、多点线(城镇及社区公共绿地、沿线带状绿地)的城区生态空间格局。

(二)加快公园绿地建设

形成由国家公园(共青森林公园)、地区公园(杨浦公园、黄兴公园)、社区公园(江浦公园、新江湾城公园、四平科技公园等)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市公园体系,创建符合市民多元需求的休闲空间。探索建设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依托城市“微更新”建设垂直绿化。推广彩化树种应用和特色营造,提高彩化率。继续推进公园绿地服务半径扫盲,公园绿地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创建林荫道5条,新增绿道15公里,新增立体绿化1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9平方米。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成滨江生态调查。研究滨江区域水、土、城市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组成和生态承载力,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稳定健康的生态系统;结合河湖连通、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一批近自然小微湿地保护恢复,逐步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恢复水生态系统健康。依托“一江一河”沿岸功能提升的契机,配合开展城市湿地分布、现状等基础情况梳理工作。

(四)保障城区环境安全

1.完善风险防控响应体系

完善城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定期修编区级环境应急预案。提升环境应急装备水平,完善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响应、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和报告机制,提升环境应急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决策水平。

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新固废法的实施,持续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推进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档”动态监督,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组织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加强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实验室等化学品使用场所的风险管控。

2.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简化辐射安全许可、转让、豁免、备案、环评审批等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稳步推行医疗机构极短寿命放射性废物的清洁解控。配合建成重点风险源特别是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推进智能化管理。

强化辐射监测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变电设施、发射装置和基站等辐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定期修编《杨浦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本区辐射应急指挥平台,加强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大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力度。

3.严格其他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以快速路、轨道交通为重点,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与执法力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持续推进企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落实达标要求。严格社会源噪声管控,倡导公民通过规约等方式参与环境管理。严格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通过制度创新、模式构建、平台搭建,更加注重社会化、市场化治理机制,更加注重环保帮扶指导,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等,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一)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与落实《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健全与完善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坚持与完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探索区-街道-居委“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推进基层环境治理制度化与规范化、程序化。

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区河长制、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制度。探索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与督察、纪检互动的联合督察机制和生态环境约谈制度。

(二)健全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有序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二合一”,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监察“三监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建立与排污许可、环境统计衔接的污染源定期更新机制。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指导帮扶排污单位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岗位。分批制定餐饮、汽修、工地等行业环保守则。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建设。有效落实区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深化东区污水处理厂、区环境监测站等向公众开放单位的开放度与覆盖面。持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三)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配合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的落实工作。鼓励社区、楼宇、睦邻中心等基层单元管理组织,加强与相关居民、企业和商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对话协商,采用小区公约、企业承诺等多种形式,有效预防和化解环境矛盾。

发挥壮大社会团体组织。鼓励各类群团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大力发挥环保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构建生态环境志愿者服务体系。引导环保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搭建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依托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

(四)健全监管能力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探索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监测与用能监控一体化。探索移动监测和网格化监测应用;推进纬一河、纬二河、随塘河、小吉浦等四条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含岸边站)建设,不断提升水环境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试点利用无人驾驶、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深化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结合“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试点,推进执法事项、执法力量下沉。

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审批流程。逐步试点推进扬尘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社会源环境投诉等纳入“一网统管”,促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结合“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强化区、街道二级智能场景开发应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五)健全治理市场体系

加大环保帮扶力度,引导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服务试点,探索生态环境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服务模式、全托管型环保管家模式,研究环保管家服务标准。逐步建立环保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管体系。

(六)健全区域协作体系

推动跨区域环境联动共保。探索建立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和重大活动协同保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探索与周边区域环境安全应急联动与响应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要按照《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的分工,细化落实规划相关目标、任务和工程,强化部门协作、条块联动,定期沟通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

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或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三)重视宣传引导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健全规划公开制度,鼓励引导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后评估等全过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解读、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

(四)强化跟踪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调度评估,在2023年、2025年度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同时,强化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并纳入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规划实施情况同步接受区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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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和名词解释

 

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指每立方米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含量的年平均值。具体计算方法参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2.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指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百分比。污染物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水质断面状况计算得出的断面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的百分比,主要河湖水质断面,包括国控断面和市控断面。

4.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指行政区域内市考水环境监测断面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断面数占区内市考断面总数的比例。

5.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指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达到或好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Ⅴ类水点位个数占点位总个数的百分比。

6.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指根据全市对各区城乡居民开展抽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得出的公众对本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比例。

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指行政区域内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占行政区域内全部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的比例。

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该指标为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量和进入专用设施处理的湿垃圾量在生活垃圾总量中的占比,即(湿垃圾量+可回收物量)/生活垃圾总量。

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指行政区域内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人口以常住人口数计,公园绿地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10.主要污染物减排:指行政区“十四五”期间经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基准年(2020年)累计减少的比例。

11.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报告期内单位生产总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与基期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量相比的降低幅度。

12.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指报告期内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与基期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相比的降低幅度。

13.“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一江一河:“一江”指黄浦江,“一河”指苏州河。按照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总目标,黄浦江沿岸定位为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苏州河沿岸定位为特大城市宜居生活的典型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