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虹府发〔2021〕15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811

虹口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经过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我区坚持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源头预防、结构优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随着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的开启,美丽中国建设迈向新征程,为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订本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视察虹口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立足虹口“脱胎换骨、功能重塑、能级跃升”新的起点,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整洁宜人的现代化美丽虹口。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源头防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市民周边的人居品质,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通过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坚持系统治污,综合协同。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思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2023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4个市考断面中3个达到Ⅲ类水标准,1个达到Ⅳ类水标准;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保持85左右;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普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空间质量和功能整体提升,绿化覆盖率达到23.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3平方米。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高标准、高水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协作体系,初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二、水环境保护

“人水和谐”为目标,抓好优良水体保护和提升,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补齐基础设施能力短板,统筹推进水安全、水清洁、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配合市城投水务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针对虹口范围内,尤其是北外滩区域内的老旧管网实施改造,更好保障供水需求。每季度定期对点位用户和二次供水用户自来水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按时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沙泾港(曲阳路段)防汛墙改建工程及花园路(中山北一路水电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完成通沟污泥处置站建设。

(三)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配合市排水公司推进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及曲阳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的实施。推进市政排水管网检测及修复工作,加强雨污水混接改造小区专项整治后巡查监管,推进长效治理。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聚焦北外滩核心区开发,结合区块内地块更新、滨水景观打造等,推进北外滩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

(四)加强河湖治理和生态修复

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

落实河湖长制长效管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等水岸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河道水岸日常养护,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河道底泥疏浚工程,对疏浚河道开展底泥及断面检测。不断提升河道设施养护及水域保洁水平,加强与泵站管理单位的工作对接,做好雨天放江后的水域保洁工作。

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建设,形成“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生态清洁小流域。完成鲁迅公园及和平公园的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重建水体生态系统、扩大水体环境容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透明度。

三、大气环境保护

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交通和社会面源为重点,突出大气污染物源头管控,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扬尘、餐饮油烟管控,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深化VOCs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源头替代工作。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大力推进包装印刷、汽修、建筑等领域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完成VOCs综合治理2.0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辅料台账,并开展动态更新;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对含 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力度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到2023年公务用车、环卫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区内注册国三柴油车淘汰、逐步推进国四柴油车淘汰。配合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加大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达到80以上。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以建筑施工机械和场内机械为重点,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配合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

(三)持续深化社会源整治

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机械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健全加油站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全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强化油烟气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进一步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

四、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总体目标,落实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一)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加强修复现场、污染土壤外运、修复后地块后期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鼓励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以北外滩地区为试点,开展“一地块一方案”梳理,并逐步推广,初步摸清我区地块污染状况。

(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管防渗改造。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勘探井等排查登记。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最大程度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核心,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提升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平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强化监管、规范、考核等形式稳定固化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态势,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逐步形成大件垃圾集中投放、预约收集、专业运输处置系统。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均有实质性进展。加大净菜上市工作推进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

(二)完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体系

持续深化“虹口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监管系统”,升级打造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精细化管理系统。到2023年底,力争在现有常规功能基础上,统一纳管可回收物、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等施行源头信息化申报,建设覆盖源头、收运、中转、监管、处罚等全体系的大数据枢纽。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申报、转运、消纳处置或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强化违法违规转运处置监管。因地制宜推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可回收物服务点、属地化和托底型中转站、集散场功能提升。到2023年,初步形成1个集散场、辅之8个街道的中转站和全覆盖服务点位的全链条闭合模式的构架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合理配置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

(三)提升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以实验室危险废物、汽修行业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小微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探索区域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危险废物智慧监管,推进数据信息互动联通,加强智能化信息技术应用。多部门联动,着力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规范、有效、安全处置。推动19张床位以下(含)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定时定点收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解决我区小型医疗机构收运瓶颈。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全力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不断完善企业成长新环境,助推传统产业升级。保持我区淘汰落后产能的良好态势,引导存量企业向电子化、网络化、绿色化以及平台化方向发展。积极利用政策引导,鼓励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通过数字化赋能推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

(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持续推进同济虹口绿色科技产业园,形成绿色建筑设计、环境工程等产业特色。加大绿色环保项目扶持力度,落实本区相关产业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本区环保领域企业、相关项目及平台。配合“绿色技术银行”平台,发挥其平台作用,加快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积极支持本区环保领域企业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等市级项目,做好项目管理和区级资金匹配。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和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立体绿网、公共绿地建设和保护。

(一)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建设。

构建层次丰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做好字文章,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2023年,新增3座公园(口袋公园),创建6个街心花园(每年2个)持续推进完善公园绿地布局,完成和平公园全面改造,推进鲁迅公园局部改造。推进HK074—16地块绿地、HK074—01地块(部分)绿地建设。聚焦北外滩区域,重点打造兼具生态与社会效益的精品绿地

(二)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

强化立体绿化建设,完成立体绿化建设7.5万平方米,充分利用屋顶、墙面、桥柱、围栏、沿口等载体,提升立面空间的绿视率和彩化度。对北外滩区域、四平路、四川北路、广中路及大连西路等12条主要道路以及各大公园,进行花卉景观布置,打造景观亮点,保证常态化花卉布置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大力推进“一街一景”、市级绿化特色道路和推广新优行道树品种等重点工作。到2023年,创建市级绿化特色道路1条,“一街一景”示范点1个,新优行道树品种道路2条。按照绿道规划,积极推进万安路市河沿线等绿道建设。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保护生动植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宣传,继续加强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力度,强化野生动物交易监管,规范野生动物利用,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开展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执法检查和打击。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实现近期碳排放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一)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根据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融入绿色低碳理念,聚力将北外滩打造成为中心城区绿色低碳都市发展新标杆。推动在北外滩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示范项目,探索既有建筑低碳节能改造;充分发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落户北外滩的优势,吸引绿色金融产业和低碳衍生产业落户北外滩,探索开展碳金融业务和全国气候投融资工作试点。结合5G产业,积极发展新零售、在线教育和远程诊疗等绿色消费,同时将“碳普惠”理念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氛围

(二)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引导鼓励在重点楼宇、公共机构、餐饮酒店、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逐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新出让地块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结合北外滩新一轮规划,核心区内新出让商办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推进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替代节能专项验收。积极推动节能市场开放。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持续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积极探索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空间。探索研究本区碳普惠实施方案。利用各类数据监测平台开展能耗对标分析、节能潜力挖掘等应用。确保大型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全部接入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自身能源管理制度,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能源管理,开展企业内部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四)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含低碳社区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近零示范区等。对标国际一流城市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态发展理念,推进北外滩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按照“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的理念,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动资源综合利用。加大绿色创建力度,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循环型社会。

(一)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替代产品,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快递等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效实现“资源增量、垃圾减量”。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产品使用,宣传鼓励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再生骨料等资源化循环利用产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大力实施绿色采购制度,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加快包装绿色转型。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深化学校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等环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绿色餐厅创建,加强对旅游饭店的管理和指导。推动绿色商场创建。持续推动北外滩和瑞虹新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绿色出行,不断完善慢行设施,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十、深化改革创新与保障能力建设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一)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全面落实《虹口区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实施办法。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和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二合一”,加强证后监管,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落实《虹口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案例实践,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虹口港水系水环境预测预警体系。推进构建由标准站、微型站和移动监测车组成的覆盖路边的综合交通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协同联动,探索实行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逐步推进扬尘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汽修污染防治、社会源环境信访等纳入“一网统管”。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定期修编区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装备能力。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三)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加强环境治理市场监管,利用环境治理第三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严厉打击不规范市场行为。鼓励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担保、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政策的创新。引导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服务试点,加大环保帮扶力度

(四)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夯实企业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采用对话协商、小区公约、企业承诺等形式,预防和化解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等环境矛盾。鼓励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大力发挥环保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

加强环保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提高公众生态环境工作参与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楼宇,积极组织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

 

附件:虹口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任务清单

 

  

 

 

 

 

 

 

 

 

 

 

 

 

 

 

 

 

虹口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专项

类别

序号

主要任务

节点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水环境保护

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

1

配合市城投水务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面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

完成沙泾港(曲阳路段)防汛墙改建工程及花园路(中山北一路—水电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保障地区水安全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3

完成通沟污泥处置站建设

2021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4

★推进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

推进市政排水管网检测及修复工作,加强雨污混接专项整治后巡查监管,推进长效治理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相关街道

 

加强河湖治理和生态修复

 

6

在加强江湾市河、南泗塘、沽西浜等处已有生态修复设施养护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水生态修复项目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

 

7

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河道底泥疏浚工程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8

完成鲁迅公园及和平公园的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2021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保护沪

深化VOCs污染防治

9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10

持续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11

★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12

★到2023年公务用车、环卫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

2023年完成

区机管局、区绿化市容局

区发展改革委

13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

区机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4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旧改指挥部、虹房集团、城发公司

15

★推进运营型国三柴油货车更新淘汰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

 

16

★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达到80%以上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17

★配合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大气环境保护沪

 

持续深化社会源整治

18

★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

19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机械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旧改指挥部、虹房集团

 

20

★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乱倒渣土、垃圾行为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

21

★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3年达到96%及以上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发公司

 

22

★逐步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监管,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23

★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24

★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外环内抽测抽查比例不低于40%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沪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25

以北外滩地区为试点,开展“一地块一方案”全面梳理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资源局、北外滩开发办

26

★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2023年完成

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27

★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鼓励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

持续推进

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建设管理委

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沪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28

★开展公交、物流、搬场等运输行业,以及码头等内部加油站排摸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

29

★开展混泥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管防渗改造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

30

★开展渣土运输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

持续推进

区绿化市容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

31

★开展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管防渗漏改造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

32

★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等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持续推进

区规划资源局

 

33

★开展报废污染源调查监测井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34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道

完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5

初步形成1个集散场、辅之8个街道的中转站和全覆盖服务点位的全链条闭合模式的构架体系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36

升级打造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精细化管理系统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运中心

各街道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水平

37

★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38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持续推进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39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2023年完成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40

加大绿色环保项目扶持力度,落实本区相关产业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建设

41

★街心花园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42

推进HK074—16地块绿地、HK074—01地块(部分)绿地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

43

★绿道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44

★绿化特色道路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45

★立体绿化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区各绿委成员单位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46

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

持续推进

区绿化市容局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探索中心城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47

★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开展碳中和试点研究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统计局、区科委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48

★逐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设

49

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2023年完成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机管局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50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含低碳社区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近零示范区等,推进北外滩绿色低碳实践区建设

2023年完成

北外滩开发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51

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产品使用

2023年完成

区绿化市容局

 

52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2023年完成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53

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2023年完成

区机管局

 

54

★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55

★加快包装绿色转型

2023年完成

区商务委

 

56

★绿色学校创建

2023年完成

区教育局

 

57

★绿色社区创建

2023年完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8

★推动绿色商场创建

2023年完成

区商务委

 

59

★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2023年完成

区建设管理委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完善机制体制

60

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智慧

监管能力

 

61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一网统管”建设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运中心

 

62

★完善辖区内全要素、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63

持续推进执法能力提升,加强环境综合执法建设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64

★开展街镇(园区)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

2023年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