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129号)等文件,现将2021年本市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有序开展建设。2021年度纳入本市试点名单街道(镇、乡)共计2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纳入国家试点名单街道(镇、乡)17个。各区(管委会)要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的,列为本市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街道(镇、乡)。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持,加强对相关领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协调推动。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各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各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项目信息监测。各区(管委会)按照《关于开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199号)要求,按月报送试点开发建设进度,按季度报送试点街道(镇、乡)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报告,第一次报告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通报试点开发进度、模式创新等情况。
四、做好接网消纳保障。市电力公司要在各区(管委会)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基础上,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做好上海电网规划与试点建设方案的衔接。各供电公司要加强试点街道(镇、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提供优质接网服务。
各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加强对各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和本市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星林、曹哲 电话:23119484、23112992
附件:2021年本市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2021年本市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单位:万千瓦
区(管委会) |
街道(镇、乡) |
申报建设规模 |
备注 |
临港新片区 |
/ |
16.8 |
国家试点 |
黄浦区 |
打浦桥街道 |
0.063 |
|
半淞园街道 |
0.061 |
||
闵行区 |
莘庄镇 |
1.600 |
|
马桥镇 |
1.040 |
||
嘉定区 |
嘉定工业区 |
3.500 |
|
金山区 |
金山工业区 |
7.549 |
|
松江区 |
车墩镇 |
2.510 |
|
泖港镇 |
0.650 |
||
永丰街道 |
0.330 |
||
中山街道 |
0.690 |
||
奉贤区 |
金汇镇 |
4.485 |
|
杨王工业区 |
2.000 |
||
崇明区 |
新河镇 |
1.065 |
|
堡镇 |
1.999 |
||
建设镇 |
1.238 |
||
中兴镇 |
0.960 |
||
浦东新区 |
张江镇 |
4.860 |
上海市试点 |
宝山区 |
高境镇 |
0.500 |
|
青浦区 |
赵巷镇 |
0.6015 |
|
朱家角镇 |
1.600 |
||
合计 |
54.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