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

发改基础〔2022〕10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
 
发改基础〔2022〕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国家公路网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 通 运 输 部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国家公路网规划》.pdf《国家公路网规划》.ofd

四、规划实施
(一)建设需求。截至 2021 年底,国家高速公路已建成 12.4 万公里、在建约 1万公里、待建约 2.8 万公里,分别占 77%、6%和 17%。此外,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预计未来约有 3 万公里繁忙路段需要扩容改造。普通国道目前一级公路约 5.9 万公里、二级公路约15.6 万公里、三级公路约 4.7 万公里、四级公路约 2.2 万公里、等外及无路路段约 1.5万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约为 72%、三级和四级公路占比约为23%,等外及无路路段占比约为 5%。预计未来约有 11 万公里普通国道需要建设和改造。
(二)近期建设重点。
“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对加强国际、区域、省际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优先打通主线和省际待贯通路段,实现“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推动实施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堵路段扩容改造,提高主要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建设,优先打通G219和G331线等沿边国道,基本消除普通国道等外及待贯通路段;提质改造川藏公路 G318 线,推进城市群地区拥堵路段和城镇过境路段改造,实现东中部地区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 70%。基本建成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需求的国家公路网络,国家公路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支撑和先导作用显著增强。
(三)实施要求。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协同推进综合运输通道的一体化建设,推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线位统筹,促进通道线位资源共用共享。挖掘存量资源潜力,充分利用既有设施进行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加强对另辟新线扩容的规划管理。科学确定设施技术标准,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节约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等全过程、各环节,降低全寿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依法依规避让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域,注重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加强大气、水及噪声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注重创新赋能发展。统筹国家公路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家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强化数据动态采集、更新、共享,推动与建筑信息模型、路网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将采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公路工程统一规划建设。推动制修订公路相关标准规范,注重与新型运载工具、信息通信、智能交通等设施、装备的标准协同。注重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公路网发展通道经济,注重与沿线旅游、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和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因地制宜丰富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功能。按需实施服务区扩容改造,增设大型货车或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科学论证项目建设时机及建设标准,强化技术方案比选,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债务风险监测机制,督促指导债务负担较重地区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规模